达州市严打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 第一举报者可获300至2000元不等奖励

达州日报 2019-05-25 09:44 大字

本报讯 5月23日,市公安局发布通告,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专项行动。

通告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实施下列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严禁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等工具猎捕野生动物,严禁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猎捕野生动物;严禁在集贸、古玩、宠物等市场以及驯养繁殖、中药材交易等场所,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宾馆、饭店、酒店、农家乐等餐饮企业违法收购、加工、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严禁通过各种交通工具、快递等非法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利用淘宝、微信、QQ、网络直播等网络平台,非法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其他行为。

通告指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自觉抵制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以上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的,一经查实,由达州市公安局根据案情,对案件来源第一举报者给予300—2000元不等的奖励,并为举报者保密。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本报记者 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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