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接你回家
出狱回家,重获自由,家人团聚,本是人生一件难得的喜事,但对蒋某来说却不尽然。2016年8月5日,是因犯故意伤害服刑8年的蒋某刑满释放的日子,但当他坐着轮椅离开监狱大门时,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因为他不知道家在何方,未来在哪里?
刑满出狱无家归 安置帮教来帮忙
蒋某是达川区D镇人,3岁时被人拐卖到外省,期间受不法分子威胁,被迫行乞。后在好心人的帮助下,逃离乞讨组织,回到家中,入校读书,毕业后外出务工。蒋某聪明好学,在学习和务工期间,考取了国家二级烹饪师、护理师资格及驾照。然而,命运再次和蒋某开了一个大玩笑,2009年,蒋某被查出罹患脊髓肿瘤,并致右肢瘫痪。他的不幸遭遇经重庆电视台、重庆商报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四川某医院免费为其治疗。经治疗后,蒋某病情得到控制。随后,蒋某外出务工,在务工期间受人教唆犯下故意伤害罪,被当地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在服刑期间,因表现较好,获得减刑,被监狱机关批准2016年8月5日出狱。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刑满释放人员,当地政府要帮助他们安置生活,具体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实施。一般情况下,刑满释放人员回到原藉或由其亲属接回后,自行到当地司法所报到,司法所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置帮教。但是,蒋某在服刑期间旧疾复发导致右肢瘫痪,父母在蒋某出事后外出,多年杳无音讯,家中房屋倒塌,又无经济来源,是典型的“三无人员",属于重点帮教类刑释人员。为此,达川区司法局启动 “必接必送"机制,经与服刑监狱衔接,12月24日,监狱民警将其送至达州火车站,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前往火车站接人,完成“无缝"交接。
三方共商谋方案 妥善安置消忧虑
安置帮教工作人员接到蒋某时已是晚上9点多,随即连夜驱车前往蒋某户籍地D镇。因安置帮教工作实行属地管辖。在到达D镇后,达川司法局安置帮教工作人员、D镇政府领导及工作人员、村干部三方人员齐聚政府会议室,共商蒋某安置方案。
由于蒋某父母下落不明,加之他生活不能自理,其他亲属条件有限均不愿接手,所以最常用的家庭安置被排除。蒋某系成年人,安置到儿童福利院亦被排除。最后,考虑到D镇有养老院,统一食宿,又有人照看无自理能力的蒋某,故一致同意将其过渡性安置在D镇养老院,其在养老院的费用由D镇政府承担。得知这一方案,蒋某非常高兴,一直向在场人员道谢。
考虑到蒋某入住初期,需要必备的生活用品,次日,D镇司法所为其购买了衣物、手机、电话卡及洗漱用品。随后,D镇司法所派人前往派出所为其办理了户籍信息登记,让他过上一个普通公民正常的生活。至此,蒋某得到妥善安置,其对未来生活的忧虑也得消除。
律师提醒:安置帮教,即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指在各级政府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满释放、解除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动。换句话说就是在罪犯刑满初期按政策给予安置、帮助、教育和引导,使其尽快融入家庭、适应社会,做一个合格的公民。安置帮教的对象一般指刑满释放5年以内和解除社区矫正3年以内的人员。经过3至5年关注,绝大多数人的生活得到妥善安置,养成了勤劳、自力更生的好习惯,自立、自强意识增强,能很好与他人交流,融入社会。
(施法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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