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新国标”出台 达州实施了吗?
电动自行车因其灵巧方便,成为很多人每天出行的标配交通工具。达州新报记者近日从交警部门获悉,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根据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安厅《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从4月15日起,购买超标电动自行车,公安交警部门将不予登记上户。那么,新政落地后,达城市场销售情况如何?新规到底是如何规定的呢?为此,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调查
“超标"电动车 仍然在销售
根据新国标,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千米/小时,整车重量(含电池)不超过55千克,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蓄电池电压不超过48伏,此外,还增加了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要求。
那么,新政落地后,达城范围内的市场销售情况又如何呢?记者前往了达川区通达西路,在这条街上有多家电动车销售点。记者在其中一家销售点看到,店内摆放了大约几十台超标非机动车。
记者进入店内后,销售人员一直在推销超标非机动车,而并没有主动推销新国标电动自行车。销售人员告诉记者,超标非机动车时速可以达到每小时65千米,而且包办非机动车牌照。当记者表示可否不办牌照时,销售人员则强调最好办理牌照,因为10月15日之后没有办理牌照的,就需要办理机动车牌照。
那么,销售人员对“新国标"又是怎样理解的呢?随后,记者再次走进另一家门店。“10月15日之后速度不能超过25千米/小时,超过了就要办机动车牌,现在只要在10月15日之前都可以办非机动车牌。这都属于超标车。"销售人员坦言。
记者发现,虽然店内摆放了各种各样电动车,但没有符合标准的新国标电动车。目前,这家店销售的仍是超标非机动车。当记者询问店内是否有新国标电动车时,销售人员表示,他们已经进购了一批新国标电动车,但这批货还在路上,过几天就能到店。
采访中,记者发现多家电动车销售门店摆放的仍然是超标非机动车,新国标电动车则很少。同时,有商家表示,新规实施后,前来逛店的消费者比以前少了很多。
对于新国标电动车的销售情况,商家表示不太乐观。因为大多数消费者认为电动自行车的动力不足,在选购电动车时,仍然比较倾向于超标非机动车。
市民
市民:支持新规,但期待更多细则
在采访中,一位姓张的女士告诉记者,她对电动车“新国标"的实施是支持的,上牌后应该可以更好的加强管理,遇到交通事故也容易找到肇事人。“不过,希望有更明确的细则,过渡期是不是可以长点儿?不然太浪费了。"张女士说。相比普通市民,外卖、快递人员对新国标中的限速有些疑虑。
“外卖小哥"小王一直称自己的电动自行车是“吃饭家伙",送餐就靠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后,虽然有了过渡期,但是小王也很担心收入会因此受到影响。“我现在一天要接30来个单,路上都是急急忙忙地走,生怕晚一点儿会被客人投诉。新国标实施后,我的送餐速度变慢了,一方面影响收入,另一方面还可能被投诉。"
采访中,不少想购车的市民仍持观望态度。“目前能选择的品牌很有限,我还是等各车行都进购了新国标电动车,货比三家后再买。"市民王先生说。
部门
购买电动车,认准“新国标"
那么,新规到底是如何规定的呢?记者来到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了解情况。
车辆管理所杨副所长告诉记者,截至目前,全市非机动车保有量为11.4万多辆,绝大部分都属于超标非机动车。而车分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非机动车分为超标非机动车和标准非机动车。它们之间的区别在于,时速25(千米/小时)以下,重量在55kg以下,具备脚踏骑行装置的,这一部分车被定义为标准非机动车。机动车,分为汽车和摩托车两类。
新标准实施后,公安交管部门将严格按照新标准要求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对市民在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未及时登记注册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应当在2019年10月15日前办理注册登记。10月15日(含)以后,严禁为未获CCC认证、不符合新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最后,杨副所长提醒市民,现在购买电动车千万要认准“新国标",否则公安交警部门将不予登记上户。
(达州新报全媒体记者 蒲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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