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中心城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出台 重点解决道路交通 建设施工等扬尘污染问题

达州晚报 2019-04-17 09:32 大字

记者昨日从市城管执法局获悉,《达州市中心城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于4月14日由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此《方案》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建设施工、工业企业生产加工、物料堆码、裸土场地、车辆运输等方面扬尘污染问题,突出源头控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落实防控措施,推动中心城区大气环境明显改善。

《方案》重点整治范围为:达州市中心城区,东至韩家坝、张家坝职教园区、小河嘴万盘路口,南至达渝高速公路出入口、堰坝、翠屏山南麓,西至黄家坝大桥、环城路与巴彭公路(202省道)交界处,北至莲花湖、凤凰山景区横山公路、北外镇徐家坝与罗江镇交界处以及达州经开区建成区以内区域。

提高道路扬尘管护力度

据悉,《方案》对强化基础设施管护、构建环卫保洁量化指标管理体系、全面开展脏车劝导方面的内容十分详细,涉及各个方面。加大中心城区道路养护管理力度,对城市建成区道路两侧裸土地面、未硬化道路出入口和未硬化停车场实施生态型硬化、透水性铺装或绿化美化。根据道路性质及权属,开展道路及沿线排水系统破损等情况排查,制定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切实推进整改。

构建环卫保洁量化指标管理体系方面,内容涉及完善道路分类保洁及冲洗作业标准,提高道路扬尘精细化管理水平,实施“定任务、定标准、定责任、定奖惩”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制牌公示网格监督人员、带班人员、作业人员等信息。科学选择机械化作业设备,提高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人行道、绿化带机械化清扫率;明确新建成道路、区域的保洁责任主体。符合条件的新建道路、城市公园等区域,按性质和权属由相应主管部门、辖区按程序申请纳入市场化保洁范围。

全面开展脏车劝导方面,由辖区负责落实工作人员,在通川区复兴镇、北外高家坝,达川区三里坪与盘石交界处,经开区金垭路、环城路等地增设脏车入城劝导点,加大劝导冲洗力度;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加快各入城口洗车场规划选址,辖区按规划选址要求积极推进建设工作。

推广新型环保渣土运输车

B

《方案》指出,要督促建筑工程责任单位制定完善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方案,积极推广使用新型环保渣土运输车,推行建筑渣土运输实行公司化运营,密闭改装运输车辆,严格准入标准;建立渣土运输车辆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网络化监控,严禁未纳入信息管理的渣土运输车辆从事渣土运输;建设业主或施工单位应将工地渣土交由经核准具备建筑垃圾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不得交由个人运输。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经市城管执法局核准后,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申办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通行证。渣土运输车辆随车携带注明项目名称和车辆编号标识牌,按照规定路线、时间行驶;严格查处渣土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将处罚情况抄告公安交警部门,由公安交警部门视情节暂扣或收回入城通行证件。

严控装修作业管理方面,房屋装修必须采取室内湿法作业、设置挡尘遮蔽物等措施,防止灰尘飘向室外。严禁室外加工、切割、搅拌等作业;严禁占道堆放沙石、水泥,装修垃圾必须及时清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场,禁止乱倾乱倒。同时开展大排档和烧烤摊点治理规范,整治夜间烧烤及大排档占道经营、油烟扰民及乱倒垃圾污水等行为,及时清扫冲洗脏污路面。大力推进市容环境“门前三包”责任制。中心城区主要道路沿线单位、企业、门市要做到生产生活垃圾袋装化,投入固定垃圾收纳设施内,严禁在人行道、绿化带堆放垃圾和倾倒废渣废水,保持责任区干净整洁。

重点治理施工场地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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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施工场地扬尘治理方面,《方案》要求要督促建筑工程责任单位制定完善扬尘防治方案,项目开工与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与工程同步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尘措施不到位不准许施工。国有存量土地和拍卖、划拨土地实施“三通一平”建设的扬尘污染管控职责,交地前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交地后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市政工程项目和管网工程建设要及时报送备案,以便监管部门提前介入,督促做好防尘降尘措施和及时清理建筑垃圾;若需暂停作业的,要对现场建材物料进行覆盖处理。

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促施工单位全面落实“六必须、六不准”和“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治标准措施,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及未密闭搅拌砂浆等行为。加强施工场地视频监控平台动态管理,完善扬尘污染信息抄告及共享机制;严格处罚建筑工地扬尘污染违法行为,倒逼施工单位整改完善防尘降尘措施。

加强渣土消纳场建设管理,组织编制渣土消纳场地建设规划,并将其纳入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加快完成中心城区渣土消纳场的规划选址;根据渣土消纳场的规划选址意见,抓紧启动建设工作。规范设置冲洗平台、隔离护栏,配备相应的摊铺、碾压、降尘等机械和设备;安排保洁人员按时清扫,制定落实环境卫生及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渣土消纳场管理,督促现有渣土消纳场对照建设标准进行升级改造,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或不具备整改条件的依法予以取缔。

严格查处违法排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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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加工和物料堆码扬尘治理方面,涉及工业扬尘治理的,要强化城区工业企业和建材加工场所扬尘污染管控,严格查处违法排放行为,确保达标排放;涉及水泥和混凝土生产扬尘治理的,要督促生产企业建立扬尘污染管控制度,严格落实料棚常态封闭、料堆作业面喷雾、搅拌设施收尘、场地道路清扫喷淋、商砼车辆冲洗等扬尘防控措施。严禁使用无资质企业生产的预拌混凝土;涉及采砂(石)场扬尘治理的,中心城区原则停止新的采矿权审批,对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的采砂(石)场,一律无条件取缔关闭;中心城区周边可视范围内取得了合法采矿许可证的采砂(石)场,许可证有效期满后一律停止办理延期登记手续。完善对厂区及出入口地面的硬化,加强出入道路及作业区的洒水降尘,砂(石)等物料堆体(堆场)周边设置防尘网和喷淋设施并正常使用。

裸土场地扬尘治理方面,要对中心城区未出让使用的国有存量土地进行遮挡、绿化;对取得土地使用权,短期内不开工建设的,督促土地使用单位(企业)进行遮挡、覆盖或绿化;全面修复中心城区绿化带,更换破损挡板,杜绝土壤高于地面或花台;房屋拆除工程遗留的建筑垃圾要尽快清除,裸露地面采取临时绿化或者覆盖等防尘降尘措施。

□程琯 本报记者 李泽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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