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召开春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及约谈视频会议 每餐均要有学校(幼儿园)负责人陪餐

达州晚报 2019-04-15 10:06 大字

确保2019年全市学校食堂90%完成“明厨亮灶”,每餐均要有学校(幼儿园)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相关信息。近日,记者从达州市2019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及约谈视频会上了解到,市教育局安排部署了全市学校春季学期和今后一段时间食品安全工作,严防严管严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

据统计,2018年全市90%以上学校(幼儿园)安装了食堂视频监控系统,80%的学校食堂已完成“明厨亮灶”建设工程,60%的学校(幼儿园)食堂量化分级达到了B级以上,无证经营状况基本清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基本实现了学校自主经营,全市没有发生一起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目前,市教育局会同市场监管局对全市学校食品安全经营状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彻底摸清全市学校食品安全状况,全力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市教育局局长陈军在会议上要求,各地、各校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全面履行好教育部门的行政主管责任和各级各类学校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改善学校(幼儿园)食堂设备设施,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管理,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集中用餐岗位责任制度,明确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相关责任。要切实加强食堂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确保2019年全市学校食堂90%完成“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并加快“灭C”行动,使70%以上的学校(幼儿园)食堂量化分级达到B级(良好)以上,

会议要求,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要有学校(幼儿园)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相关信息。学校在食品采购、食堂管理、供餐单位选择等涉及学校集中用餐的重大事项上,要听取学生、家长、教职工意见,保障师生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对未认真履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或食物中毒事件的,要坚持零容忍的态度,按照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袁成强 本报记者 张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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