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借2000元不还 收债无果又整脱30元 好奇葩! 律师提醒:别因贪念造成血本无归
因租房,两个素未谋面的人成了邻居,两人都因无存款不好意思回家过年。由于彼此处境相同,两人相识不到1个月就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孰料,这位邻居“朋友”借走2000元钱后,以各种理由不还钱。
近日,租住通川区文江祠某居民楼的石先生向本报“丁山帮办”栏目求助,希望记者帮他找律师支个招,如何讨回借款。
承诺必给200元感谢费
据37岁的石先生介绍,他是通川区碑庙镇人,在达城做点小生意。因没有挣到什么钱,也无存款,他觉得没脸回家过年。邻居杨先生也对他说,因没收到工程款,也无颜回家见父母。
“他后来说急需2000元钱,1个小时内通过微信转款还钱,并承诺还钱时,必给我感谢费200元。”石先生称,2月14日上午10点,他给杨先生借了2000元。
奇葩收债又整脱30元
杨先生带着2000元离开1小时后,石先生兴冲冲地去敲他的房门收账,却无人应答。此后,石先生几经周折得知,杨先生在达城一家网吧消遣。“我到网吧找到他才晓得,他竟在网上赌博。”石先生非常气愤,杨先生不仅输光了那2000元,连30元上网费都付不起,还是他替杨先生结的上网费。
自那以后,石先生又多次找杨先生催债,但杨先生总以各种理由推脱。时至今日,石先生仍没收到钱。
提醒别因贪念血本无归
达城律师郑传富支招: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因此,石先生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偿还借款。
郑传富提醒,在没完全了解对方的情况下,一定要看好自己的钱袋子。特别是对方承诺所谓的高利、高回报的时候,更需谨慎,别因贪念造成自己血本无归。
□本报记者 罗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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