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禁燃范围 今年春节哪里能放烟花爆竹? 这份手册请你收好 日前,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在春节期间,达州市中心城区部分区域限时限地燃放烟花爆竹。大年三十晚9时至正

达州晚报 2019-01-21 10:28 大字

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

通川区东至江湾城小区(含)北至风凰山环山北路、元九大道与高家坝交界路口;西至达州火车站货场西侧丁家坡加油站、莲花湖新农村展演基地。达川区城区东至三里坪凤凰大桥南头、达陕高速达州收费站;南至达开快速路口、七河路至火烽山隧道口;西至西河路阁溪桥。经开区长田大道沿线、三中心周边区域、梨树坪游步道区域、金龙大道长田隧道至金龙大道七河路口公路沿线,七河路西端消防特勤站至七河路东瑞汇鑫能源公司段公路沿线。

在上述区域,除市政府规定的燃放时间可在指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非指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限时限地燃放细则

在2019年2月4日(农历腊月三十)9:00至5日(农历正月初一)凌晨1:00;2月5日(农历正月初一)至2月7日(农历正月初三);2月19日(农历正月十五)9:00至23:00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在以上时段,市民们可以在以下地点燃放爆竹和不需要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

(一)通川区雍河湾小区沿州河一侧空旷地带;

(二)通川区塔石路龙泉路口至莲花湖方向达州市种畜场(塔石路415号)公路两侧空旷地带;

(三)通川区二马路滨河路口至野茅溪大桥施工处;

(四)通川区塔沱广场沿州河一侧;

(五)达川区汉兴街健身路口至盛达路口公路两侧空旷地带;

(六)达川区骑龙大道公路两侧空旷地带;

(七)达川区仙鹤路路口至通川桥南桥头沿州河一侧。

在允许燃放期满后,本通告规定的禁放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禁止燃放的区域内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任何单位、个人均有权劝阻,并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阻碍国家机关执行职务或对劝阻人、举报人打击报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派出所)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责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报记者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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