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警方严打黑恶违法犯罪 检举揭发最高可奖5万元

达州晚报 2018-07-09 10:33 大字

[摘要]检举揭发最高可奖5万元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为鼓励群众踊跃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严厉打击黑恶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省公安厅日前发布《四川省公安机关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市民如发现公安机关未发现和掌握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已立案侦查的黑恶违法犯罪嫌疑人所实施,但公安机关尚未发现和掌握的犯罪线索;为公安机关提供正在缉捕的黑恶犯罪团伙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藏匿地点、活动路线等相关信息时,应积极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以及检举、揭发有功人员,公安机关查实后将给予最高5万元的重奖。

●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网络通信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实名举报的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匿名举报人有举报奖励诉求的,应当提供6位数以上的密码作为本人代码和有效联系方式。

举报人举报时,应尽可能详细地提供发生黑恶违法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过程等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绰号)、住址、通讯方式、主要体貌特征、活动路线、藏匿地点以及是否持有枪支、管制刀具等情况。

●举报重点:

根据《办法》所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线索、恶势力犯罪集团线索、涉恶常见各类犯罪线索和黑恶犯罪团伙案件在逃人员线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其中,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举报重点为:

1、威胁政治安全;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

3、利用家族、宗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及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在脱贫攻坚、农村经济社会事务中非法捞取不当利益;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

7、操纵、经营“黄赌毒”;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奖励标准:

举报人举报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按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每案奖励人民币30000至50000元;

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犯罪集团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每案奖励人民币10000至30000元;

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犯罪团伙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每案奖励人民币5000元;

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线索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首犯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至10000元;

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至5000元;

抓获黑恶犯罪团伙一般成员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至2000元。

奖励金额由奖励单位综合考虑黑恶势力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严重程度、在区域或行业范围内的社会影响恶劣程度等因素,在《办法》规定幅度内确定。

●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举报电话、信箱:

达州市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818-2122110

举报邮箱:dazhousaohei@163.com

收件单位:达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

邮编:635000

(本报记者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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