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开展“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
本报讯 通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治理,全面摸清“一卡通”管理使用和补贴资金分配发放等情况;务必实现变“多卡”为“一卡”、变“糊涂账”为“明白卡”、变“人卡分离”为“卡随人走”;对向惠民惠农资金伸“黑手”、打主意的,快查严处,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绝不姑息……6月26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即日起,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治理,全面摸清“一卡通”管理使用和补贴资金分配发放等情况,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充分发挥补贴资金作用。
根据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本次治理范围包括2017年至2018年5月底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建档立卡中职学生特别补助等共25项资金“一卡通”管理情况、资金发放管理情况;中央、省、市未要求,但各县(市、区)明确通过“一卡通”发放的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也应纳入治理范围,重大事项可以追溯至以前年度。
治理内容包括全面清理“一卡通”办理、管理、使用情况,核实每户有几张卡,如何保管使用,是否存在他人代为保管等问题。逐户核查群众应享受惠民惠农补助项目、具体补助标准和资金到人到户等情况,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该享受未享受、违规享受补助等问题。逐项检查补贴资金是否按规定进行分配,公示公告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分配安排、审核审批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全面核实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是否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未发放的资金是否按规定存放。省、市财政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其它治理内容及需要延伸的内容。
《方案》中提出,本次专项治理将重点关注虚报冒领、套取骗取财政资金。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财政资金。“雁过拔毛”谋取私利,“暗箱操作”优亲厚友。擅自扩大范围,向不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补助补贴。私自保管代管“一卡通”,违规收卡、借卡,甚至扣留扣压。其他违反有关资金管理、公开公示等规定方面的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一是自查自纠阶段。从即日起至7月20日,县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农业、民政、卫生计生、扶贫移民等有关职能部门,牵头制定本辖区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县级有关部门、乡镇(街道)逐户摸清“一卡通”保管使用及补贴资金到户情况,要汇总成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清理专门台账,并对数据进行审核,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按要求完成自查整改工作和报告。要围绕群众“一卡通”“办了多少”“卡在哪里”“谁在用卡”,摸清每户群众“一卡通”发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做到逐户核查、无一遗漏。二是全面检查阶段。7月21日至8月21日,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级各部门,抽调市、县业务骨干,采取下查一级的方式,对县级、市级相关单位自查、整改等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实,并对每个县至少抽查20个以上的行政村,对每个村的“一卡通”及补贴资金进行全面检查。三是重点抽查阶段。8月22日至9月15日,省财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各地自查及检查情况选取部分县(市、区)进行抽查,重点关注自查走过场、未反映问题、整改处理不力的地方。主要对各地“一卡通”及补贴资金有关情况进行再次梳理,对自查及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处理、责任追究等情况进行核查,促进治理工作有效开展。
《方案》中强调,对损害群众利益、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坚持“无禁区”“零容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督促有关单位认真纠正整改,追缴退赔资金,按政策及时发放到人到户。对此次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并实行销号管理。凡自查和重点检查查处的违纪违规问题,要督促被查单位在30日之内整改,并书面反馈整改情况。要通过开展“回头看”等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核实。
此外,《方案》中要求,各地要建立健全举报受理、反馈机制,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畅通社会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信访和举报事项要及时受理、认真查处、限时办结。(本报记者 邱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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