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作协议,促进劳动争议快速解决 汕头与四川两市建立工会城际间维权合作机制 将在农民工入会、法律援助、困难职工帮扶等方面展开互助
本报讯(记者刘友婷 通讯员王晓南)近日,广东省汕头市总工会分别与四川达州市总工会、泸州市总工会签订《城际间维权合作协议书》,双方建立城际间维权合作机制,为两市职工和工会搭建一个互助互利的工作平台。
4月9日,汕头市总收到达州市总的一封请求函,反映汕头谷饶镇某洗熨厂职工施某工亡赔偿纠纷问题,需要汕头市总协助解决。原来,施某在汕头某洗熨厂务工,4月3日,施某在维护水泵房开关时,不慎从4楼跌落地面致死。“厂方4月7日表态愿意赔偿,但赔偿金不足《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半。亡者家属拒绝后,厂方对此事不予理会。”达州市总提出请汕头市总予以配合。汕头市总立即指导潮阳区总工会协助处置。经过4轮面对面协商,4月15日,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这类城际间维权案件也让汕头市总意识到,建立城际间维权机制确有必要。“经调查,泸州和达州在汕务工人员达到5万多人,这一庞大的职工群体亟盼专业法律服务。”汕头市总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经汕头市总分别与泸州市总、达州市总进行商议,确定了工会城际间维权合作模式,并签订协议书,在外来务工人员维权工作上进行探索。
根据协议书,双方分别负责本市输出农民工离开本地前的组织发展工作和维权协调工作;分别在农民工输出地建立工会组织,并帮助建立会员档案,办理会员关系转出手续;出现农民工被侵权案件时,及时组织相关力量开展维权工作,并将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与输入地工会取得联系,合作维权。双方同时负责对方农民工输入后的组织管理工作,督促、指导所属县(市、区)总工会对输入农民工的基本情况进行核实统计,促进社会各方给予农民工平等待遇等。
此外,根据协议书,双方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合作机制;建立农民工维权合作互访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到农民工输出或输入地调研、交流,共同破解难题。关于农民工帮扶合作机制,双方要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务工地工会困难职工档案,对其提供生活帮扶、子女助学、医疗救助等。
汕头市总相关负责人表示,这项机制搭建了“工会+”横向协作、资源整合、相互支持维权互动新平台,促进城际间工会农民工维权服务合作交流,维护跨市区流动农民工合法权益。接下来,汕头市总将继续与更多来汕务工人员较多的城市开展合作,力促劳动争议案件快速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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