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书记穿“制服”趿拖鞋执法强卖坑木
视频截图视频截图
达川区黄庭乡黄龙社区的党支部书记吴某,竟变身“拦路虎”或“村霸”,身着不明来路的制式服装、趿着拖鞋,独自一人到当地煤矿“执法”,强行收走煤矿运输车辆的运输单,耀武扬威地耍威风,并以此达到向煤矿强卖坑木的目的。迫于吴书记“强硬的执法手段”,煤矿最终“服软”,分6次向其采购了价值12万余元的劣质坑木……
A煤矿被迫买回180吨劣质坑木
5月3日晚,达川区《阳光问廉》直播节目,以《社区书记成“拦路虎” 强卖坑木没商量》为题,曝光了黄庭乡黄龙社区党支部书记吴某,高价向当地的莲花洞煤矿强卖劣质坑木的问题。
直播现场播放的视频资料显示,莲花洞煤矿的地坝里,摆放着大堆的木材。“这些都是吴某卖给我们的。”莲花洞煤矿办公室主任张学彬告诉前去调查的达川区纪委检查组工作人员,煤矿向外收购的坑木因要在井下使用,都有严格的质量标准。而吴书记卖给煤矿的坑木,绝大部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例规定,不能使用。同时,煤矿平时收购坑木,每吨价格在600至630元之间。而吴某提供的坑木,每吨的收购价格却要高出40至70元。自2017年10月到2018年1月,煤矿分批次在吴某处采购了180余吨坑木,共付款126817.6元。
B 煤矿运输车辆被“强硬执法”
煤矿为何要花10多万元,从吴某处买回180余吨毫无用处的坑木呢?“我们不买,他就对我们煤矿的车辆执法。”煤矿管理人员告诉纪检工作人员。
例如,其中一次收购时,煤矿管理人员提出木材不合格,不愿意收购。当天,吴某趿着一双棉拖鞋,身着制式的“综合执法服”,独自一人来到黄龙社区街头,看到煤矿运输车辆经过时,强行将货车拦停收走车辆的运输单。煤矿工作人员用手机拍摄时,吴某还对着镜头叫嚣:“你录像我也不怕。”吴某执法时的录像在大屏幕上播放时,其不伦不类的形象,引得演播大厅的观众哄堂大笑。
“我们不买,他就各种方式执法。”煤矿管理人员表示,在对方“强硬执法”之 下,煤矿最终被迫买下了吴某提供的大批劣质坑木。
C社区书记是否能够执法?
随后,纪检工作人员来到黄龙社区办公室找到吴某,发现其正穿着制式的“执法服”在办公。
吴某在接受调查组质询时称,莲花洞煤矿虽然并没有在他们的管辖范围内,但他平时帮煤矿处理了很多问题,帮了很多忙,所以煤矿方面才主动提高了坑木的收购价格。而且,买卖坑木的生意,和他本人没有任何关系,都是他儿子去谈的。
一个社区书记,哪里来的“执法服”?他是否有“执法权”?达川区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在现场回答了这些疑问。吴某趿着拖鞋、身着制式服装,独自一人强行收走车辆运输单,不仅是不文明的,而且其行为也是违法的。“吴某不仅没有亮证执法,而且是单独行动,未开具相关的法律文书,没有告知对方有什么样的法定权利,着装和整个过程都不符合规定。”该负责人分析说,黄龙社区属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不是行政执法主体,更不是由相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不具有行政执法权,吴某也不是合法的执法人员,此举是不合法的。
D 八成问廉代表表决“不通过”
在播放了纪检部门调查的短片后,黄庭乡党委书记袁中强、黄庭乡政府乡长潘显丰都来到问廉现场,接受主持人和问廉代表的质询。
“谁给了他如此胆量?”主持人要求黄庭乡政府乡长潘显丰作答。潘显丰声称,吴某的行为是个人行为,政府没有给他这样的权力,且政府的态度是“坚决反对”。对此,黄庭乡党委书记袁中强声称,这件事让他觉得“很震撼”、“很惊愕”、“很羞愧”,并承认没有选好干部,存在工作失职。
黄庭乡党委书记袁中强认为,吴某的行为,是“现代人犯了一个野蛮的错误”。这个问题的存在,暴露出黄庭乡党委政府缺乏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两个责任”没有落实到位,还需痛定思痛,狠下决心重拳治理。
对于吴某被曝光的问题,黄庭乡两名负责人表示,将快查快办、严查严办,按程序和规定撤销其党内职务,若涉嫌犯罪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然而两名乡党委政府的主要负责人的回答,却没有得到50名问廉代表的认同。在最后表决过程,40名问廉代表在表决器上按下了“不通过”。
目前,吴某已被停职。
■采访手记
是什么让他们听不到看不到?
在直播现场《社区书记成“拦路虎” 强卖坑木没商量》的短片中,纪检工作人员现场曾找到黄庭乡武装部部长兼副乡长刘海林。刘海林分管安全管理工作,和莲花洞煤矿有工作上的联系,同时负责联系黄龙社区。但对于吴某强制煤矿收购其提供的坑木一事,在接受调查组问询时,刘海林却称“不清楚”,理由是“没有任何人反映过”。
在直播现场接受主持人和问廉代表质询的黄庭乡的书记、乡长,也表示自己从来没有听说过、看到过吴某穿制式执法服上街执法、向煤矿强卖坑木的行为。
然而,煤矿工作人员录下的吴某现场执法的视频、纪检工作人员在吴某办公室找到吴某时,均发现吴某身着不伦不类的“制式执法服装”,而且在不同的时间段,身着不同季节的执法服装。虽不能以偏概全,但是也能管中窥豹,吴某有很多时间穿着执法服。
吊诡的是,黄龙社区地处黄庭乡街道,黄庭乡党委政府所在地也位于该社区内,但是作为黄龙社区书记吴某的上级,乡党委书记、乡长、副乡长,均表示“没有听到看到”吴某平时的作为。难道他们平时在向社区书记交办工作、上下班街头碰面时,一次都没有碰上过穿执法服的吴某?而偶尔去调查的纪检工作人员却发现了两次?
是什么让他们听不见看不见?我想无非是两种情况:
一、这么多年来,一直没有在无意之间碰上过吴某,而吴某每次与他们见面,都做好了万全的准备,会事先换下制服;而吴某“强硬执法”的行为,也没有当地的企业负责人、工作人员乃至群众向他们反映过。
二、曾经看到过吴某身着制服的情景,但是他们觉得一个社区党支部书记身着执法制服是很正常的情况,而吴某执法也在他的工作权限内;同时,乡党委负责人也对吴某强卖的行为十分清楚,但他们因种种原因,选择性的听不见看不见。
到底是以上哪种原因呢?我想达川区纪检监察部门在介入调查后,很快会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答复。
·本报记者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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