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工商局获工商总局通报表扬

达州日报 2018-04-13 10:24 大字

本报讯 近日,达州市工商局被国家工商总局通报表扬为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公用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表现突出单位”。这是该局继2017年查办的“某运输公司限制竞争和商业贿赂案”被国家工商总局评选为全国公用企业专项整治典型案例后获得的又一殊荣,也是该局多年来行政执法工作取得的最佳成绩。

据达州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秦介绍,近年来,全市共立案查处公用企业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案件15件,罚没540余万元,责令企业清退违规费用2700余万元,52家企业自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发挥了市场监管主力军和市场秩序“守护神”作用。

针对此类违法行为隐蔽性较强、迷惑性较高、形式多样的特点,该局畅通投诉渠道,借助新闻媒体和社会力量,广泛收集舆情,将社会关注度高、消费投诉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以及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的行为作为整治对象,将共性违法现象和新型违法行为作为查办重点,逐一摸清全市322家具有独占地位的公用企业情况,分行业摸排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按照行业特点分类制定整治方案,及时收集线索,固定违法证据,突出行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针对调查难、定性难、取证难等诸多难题,建立市县联动办案机制,提升工商执法的执行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建立司法部门会商机制,主动邀请法院、检察院等单位,集中会诊疑难案件,确保案件定性准确。建立“第三方”协助取证机制,授权委托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等专业机构,有针对性地收集案件中涉及的财务、工程造价、工程技术等资料,提升证据收集的专业度、完整度和公信度。突出事中整改,对未产生实际后果或违法情节轻微且自行改正的企业强化行政监督,督促企业自纠。对被行政处罚企业,责令企业查找问题根源,落实整改措施,彻底纠正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期间共走访群众700余人次,发放调查问卷1300份,发出整改通知书35份,回访企业129家次。

据介绍,通过近两年的专项整治,全市公用企业有效打破了保护壁垒,涉案企业自行纠正了限制竞争行为,相继向用户退还以“保证金”或“预存费用”等名义收取的费用1300余万元、以“违约金”“滞纳金”“换表费”等名义收取的费用650万余元、以“抵押登记费”“评估费”等转嫁的费用400余万元,直接惠及了5万余名消费者、3万余家经营户,有效维护了广大群众合法权益。

(汪永固 本报记者 唐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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