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车途中被盗数千元司机停车后开门小偷趁机逃走该不该找司机索赔?

广安日报 2018-02-22 02:09 大字

日前,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赵相兵回老家的客车上遭小偷盗窃。就在客车司机孙某某靠边停车打开车门时,小偷下车离开。赵相兵认为,是司机“放走”小偷,应该担责,随后向通川区复兴镇派出所报案。司机则表示,自己是后来才发现两名下车男子是小偷,并无责任。目前,派出所还在调查。

法律人士认为,乘客自身对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有妥善保管的义务,司机是否故意放走小偷,小偷都负主要责任。如司机故意放走小偷则需承担相应责任;如司机无意放走小偷,只能说明司机在为乘客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细节不到位,无责任。

失主

客车上两人被盗,损失数千元司机停车后,开门“放走”小偷

1月21日早晨6点30分左右,赵相兵坐上从达州西客站开往石桥镇的客车。当时,他坐在第二排右边靠窗边位置,另有一名男子坐在第二排靠左边窗户的位置,中间挨着过道处则是两名年轻男子。

客车行驶半小时后,到达离铁山隧道口不远处。赵相兵回忆,坐二排左边靠窗的男子在接电话时,发现旁边男子划开了自己背后的包,于是(接电话男子)对着划包男子吼了一句,“你把我的包划了做什么?”

赵相兵表示,“我当时就喊驾驶员不要开门,有小偷,(乘客)包被划了”。这时,赵相兵发现自己的包也被划开了,作案的是坐在自己这侧的男子。赵相兵反应过来,原来坐在自己和另外一名乘客中间的两名男子都是小偷。接着他忙喊,“车上有两个小偷,不能开门,喊了五、六次。”

赵相兵表示,司机听到喊声后靠边停车,随后打开车内的灯,向后看了一眼。就在此时,车门开了,两名小偷趁机下车逃跑。

随后,在铁山隧道口的检查站处,赵相兵拦住司机孙某某,表示是对方“放走”两名小偷,让自己遭受损失,孙某某要承担责任。此时,赵相兵检查发现自己被盗2000元,另一名乘客被盗2400元。随后,他们报警。

司机

售票员问过有没有人丢钱后来才发现下车的两人是小偷

1月28日,成都商报记者联系上司机孙某某。孙某某表示,当时的情况并不是赵相兵说的那样。孙某某介绍,当时车上确实有人说包被摸了,自己听到有人说摸包,就靠边停车,将车内灯打开。随后,售票员问车上的人,有没有丢钱,“当时没有人回话”。

针对赵相兵所说,“喊了五六次‘车上有小偷不能开门\’”,成都商报记者再三向孙某某确认,对方表示,“自己只听说有人被摸包了,并没有听人说车上有小偷”。

孙某某表示,在没有人回答自己的钱被盗后,紧接着有人说要下车,自己才打开车门让两名男子下车。车开到铁山隧道口时,才有乘客提醒赵相兵的包被划开了。孙某某说,他也是后来才发现,两名下车男子就是小偷。“就在那时,赵相兵让我承担责任,说我把小偷放走了。”

孙某某告诉记者,客车上装有监控,声音和画面都有,可以了解当时的情况,现已交给达州通川区复兴派出所。

关键点

司机事先知不知道车上有人丢财物

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小虎表示,乘客自身对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有妥善保管的义务,在知道自己身上的财物被盗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司机协助帮忙寻找。作为公共服务,客车司机也有义务提供帮助。

针对被盗失主和司机之间的情况介绍,陈小虎认为,小偷下车了,如果司机知道下车的是小偷,故意放走,司机是要承担一部分责任,但司机并不承担主要责任,主要责任由小偷承担。如果司机不知道下车的两名男子是小偷,说明司机警觉性不高,只能说司机服务细节不到位,但主要责任还是在小偷。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蒋健律师介绍,整个事情的关键点在于司机事先知不知道车上有人的财物丢失。现在双方各执一词,需要人证来辅助证明。乘客发现财物丢失,是在小偷下车之前还是下车之后,可以通过调取监控来予以确认,事件事实有待警方调查。

(据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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