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还贷 提取资金在约定时间自动到卡
什么是签约还贷
签约还贷提取业务又叫委托按年还贷提取,为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提供的一种便捷的提取方式。借款人及其配偶凭相关资料,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委托提取协议后,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借款人的委托,每年一次从借款职工的个人账户中将应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直接划转到职工本人的约定的I类银行卡账户。
申请签约还贷的条件
在达州市行政区域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住房贷款本息尚未还清的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可申请办理委托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业务。申请办理委托按年还贷提取业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达州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仅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的;
2.正在偿还住房贷款的。
如何办理签约还贷
(一)办理公积金贷款签约还贷的(特指在达州市辖区内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办理签约还贷),每月1至25日(节假日除外),住房公积金贷款主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材料,到主借款人公积金缴存地管理部(主借款人在市本级、通川区、达川区、经开区的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三大厅市住房公积金窗口),申请签订委托按年还贷提取协议。
1.本地开户银行的Ⅰ类账户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本人书面申请;
3.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理商贷签约还贷的(指在达州市辖区内办理了住房商业贷款和在达州市辖区外办理的住房公积金或住房商业贷款的职工办理签约还贷),每月1至25日(节假日除外),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管理部(夫妻双方在达州市辖区内不同管理部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可选择其中任意一个管理部办理),申请签订委托按年还贷提取协议。
1.本地开户银行的Ⅰ类账户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本人书面申请;
3.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贷款银行加盖公章的最近12个月还贷情况明细表。
说明:有两套及以上住房办理了商业贷款的,只能申请一套办理委托按年还贷提取业务。既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又有商业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签约还贷优先。同一套住房夫妻双方一方已办理签约还贷业务的,不得再到窗口办理该套住房的公积金还贷提取业务。
□符必珍 本报记者 蒲正杰 廖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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