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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立法步伐 建设幸福美丽达州 ——2017年达州市人大常委会议案办理工作纪实

达州日报 2017-12-28 11:03 大字

[摘要]——2017年达州市人大常委会议案办理工作纪实

牢记历史赋予的神圣使命,肩负人民寄予的深深重托,在市四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人大代表提出的议事原案78件,经大会主席团决定,将其中的6件作为议案。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6件议案分别由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市人大农业委员会办理。各承办单位充分征求议案领衔代表意见,深入调研,狠抓落实,办理效果成效明显。

关注传统村落保护:

传承历史记忆

传统村落传承着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生产生活智慧,文化艺术结晶和民族地域特色,维系着中华文明的发展脉络,近年来,随着城乡建设进程加快,大量农村人口外出务工,传统建筑因缺乏日常维护和合理保护而遭受严重的自然损毁或人为破坏,大多雕刻精美,风格独特,极具川东民居特色的建筑或民居院落正逐渐消亡,加强传统村落的保护迫在眉睫,制定一部符合达州市实际,切实有效保护传统村落的地方性法规十分必要。黄绚珠等1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达州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的决定〉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将《达州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条例》的制定列入了2017年立法计划,由城环资委负责做好前期立法工作。2月24日成立了《达州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条例》起草领导小组,对起草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市人大城环资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组织议案领衔代表、市政府法制办、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文广体新局相关人员对立法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办理意见,并深入各县(市、区)开展了《达州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条例》立法调研,在借鉴外地经验,结合达州实际的基础上,市规划局几易其稿,代拟了《达州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条例》(草案),并通过达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吸纳多方意见,反复修改后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市人大城环资委于6月8日召开初审会议,邀请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及相关职能部门和立法咨询专家参加,对《条例(草案)》进行了认真审查,提出了初审意见,经主任会议通过后,将《条例(草案)》提交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进行了一审,并交由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条例(草案)》再次修改,提交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进行了二审,目前,该《条例(草案)》已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三审通过,并经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从此,达州市古村落保护将进入有法可依的轨道。

(下转第十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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