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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示范网点建设进入评估认定阶段

达州日报 2017-12-08 09:08 大字

本报讯 记者从人民银行达州市中心支行获悉,为切实保障达州市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金融服务质量提升和金融服务环境优化,该中心支行将对达州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示范网点”评估认定工作。

据介绍,从2017年7月14日起,人民银行达州市中心支行在全市启动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示范网点建设工作,旨在推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等制度办法落地,通过示范网点的带头引领,推动辖区银行业机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更好地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全市首批申报创建示范网点53个。其中,达州城区有农发行达州市分行营业部、工商银行达州分行营业室、中国银行达州分行营业部等17家银行的22个网点参与申报。”人民银行达州市中心支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为使示范网点建设实现标准化、系统化,实际执行过程可操作,人民银行达州市中心支行组织制定了“七个一”示范网点创建指引,即:一个方案,制订本网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示范网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一套制度,建立和完善示范网点建设组织协调、工作推动、监督检查、考核激励、培训教育等制度。一套资料,制作一套包含本网点投诉处理流程等内容的金融消费者宣传资料摆放在网点。一次培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对员工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专题教育培训。一套机制,建立对金融消费者金融知识普及宣传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一次评价,每季度由本机构组织“神秘人”(包括但不限于监管部门、其他机构人员及金融消费者)对参创网点进行评估打分。一份清单,对本网点的服务内容进行梳理并在显眼处公示网点服务事项清单。

为确保创建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中心支行按月对示范网点开展现场督导,查看参创网点“七个一”建设指引落实情况,了解各参创网点工作推动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意见。组织各参创网点负责人开展现场学习观摩和试评估工作,现场交流创建经验,查找工作差距,优化创建措施,实现同学习、同改进、同提升。

工作启动以来,全市金融机构按照人民银行达州市中心支行制定的《达州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示范网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从完善内部制度、加强信息保护、畅通投诉处理、强化宣传教育、发展普惠金融、优化硬件设施等六方面着手,围绕62个创建细项认真开展工作。

据介绍,此次评估认定工作将从12月6日开始进行。人民银行将组织评估组对参加“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示范网点”建设工作的22个网点进行评价。评估将分为“自我评估”和“人民银行评估认定”两个方面。自我评估中,各机构结合创建周期的建设工作,对照各项指标进行自评打分。人民银行评估中,将从“建立健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内控制度”“设置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岗位”“保护好金融消费者享有的基本权利”“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加强员工培训教育”等20项指标进行。此外,还将开展消费者调查,即现场随机抽取网点客户填写调查评估表,了解消费者对该网点的评价。最终的评估分数由人民银行评估得分的70%加上金融消费者评分构成。

据了解,人民银行达州市中心支行将在年内通过新闻媒体公布评估结果。

(陈杨 刘哲辰 余超男 本报记者 孟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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