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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8年底前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达州日报 2017-11-23 09:06 大字

本报讯 10月底,达州市机关事务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住建局联合下发《达州市机关事务局等四部门关于推进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到2018年底前,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完成垃圾分类投放设备设施更换,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规章制度,形成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针对相关问题,为此记者采访了市机关事务局、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工作人员。

据环卫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达州市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接近100万,主城区加上附近的乡镇每天产生600余吨垃圾,统一交由佳净环保公司进行焚烧发电或填埋,佳净公司的日处理量约700吨,刚好能够满足需求。

记者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了解到,垃圾分类将有效地促进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按照住建部生活垃圾“四分类”原则,城市生活垃圾一般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其中可回收物使用蓝色容器,包括电子产品、纸张、纸盒、塑料、玻璃、金属及办公用品,这类垃圾未经污染,适宜循环利用,是现阶段生活垃圾分类的主要工作和影响垃圾减量的重要因素。有害垃圾是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存在直接或间接危害的物质,使用红色容器,主要有电池、废药、油漆、农药等,必须单独收集存贮,由专门机构进行安全处理;公共机构职工用餐、食堂会产生大量的餐厨垃圾,这类垃圾使用绿色容器,需要做到“日产日清”;其他垃圾指以上三类之外的生活垃圾,使用灰色容器,例如纸、塑料、金属类中不可回收的部分,以及拖把、一次性筷子、灰土砖瓦等。

就如何推进公共机构的垃圾分类工作,《通知》提出,全市党政机关节能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垃圾分类工作机制;摸清本部门生活垃圾的种类、数量,区域内生活垃圾投放、转运、回收网络;及时更换垃圾分类设备,根据自身特点,推动分类垃圾桶、垃圾袋的日常应用,完善分类标识,确保垃圾投放准确;开展宣传培训,通过媒体、海报传播垃圾分类知识,让全体干部职工人人掌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和方法,在全市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共建低碳社会,共享绿色发展。

(本报记者 何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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