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海洋:脚踏实地走出去办案 达州市第二届“十佳忠诚卫士”事迹展示之七
朱海洋是开江县人民法院永兴法庭庭长。参加工作以来,他先后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调解能手”;被开江县委、县政府表彰为全县“十大法治之星”,被评为政法系统“十佳忠诚卫士”……这些荣誉的取得,源于他严谨的工作态度,源于他对百姓的一往情深,更源于他十多年扎根基层法庭的默默奉献。
实践锻炼出“调解能手”
初到岗位,朱海洋被分配至开江县人民法院任市镇法庭工作。身在基层,他受理的案件多数是婚姻家庭纠纷、宅基地纠纷、债权纠纷等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而当事人往往法律意识淡薄。虽然从小生活在农村,但棘手的案子依然让刚到基层的他感觉心有余而力不足。如何既能将所学专业知识应用到具体案件办理过程中确保办案质量,又能“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当事人对案件结果满意?经过思考,朱海洋选择脚踏实地走出去办案。
“基层办案必须‘走出去’,即使有的当事人听不懂法律条文,但绝大部分还是相信法律、法院的,只要判决理由讲清楚,他们内心会认可的。”基于这样的朴素认识,朱海洋总会通过组织双方当事人在田间地头进行调解,让当事人静下心来。
一次,他遇到一桩婚姻纠纷案,涉案夫妻婚后多年未生育子女,后领养一子,存在智力障碍。朱海洋多次联系当事人到庭参加调解,均被当事人以农忙为由推脱。为保证涉事未成年人生活有保障,朱海洋随即发动法庭仅有的三位工作人员,一起寻找当事人,并最终在其劳作的田间找到,并就地组织双方协商。经朱海洋及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当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此事过后,当地居民都纷纷赞赏朱海洋的踏实工作作风。
“用心看、用心办,再难的案件也有解决的方法。”谈及自己对“家事难断”的理解,朱海洋说,“最开始的时候我也不理解,办案多了,也就慢慢懂了。”工作11年来,他常带着案子到百姓家中去,深入田间地头,设身处地从当事者的角度找准切入点,以“真心”换“真情”,最终使当事人之间化干戈为玉帛,将一件件民事纠纷圆满彻底解决,也把自己锻炼成为了“调解能手”。
用行动诠释“司法为民”
在任市镇做了八年法官,又在永兴镇做了三年庭长,参工12年来,朱海洋累计办理各类民事案件2000余件,但他承办案件中无一错案,使群众权益在最大限度内得到保护。
2018年,朱海洋办理了一起涉案人数众多的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受理案件后,他迅速展开实地调查,了解案件情况。原来,2015年8月16日,被告开江县某建筑材料厂分别与新太乡34户村民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合同约定,该厂租用34户村民共计18.56亩土地,租金每亩每年800元,租期13年。签订协议后,被告仅支付了前两年的土地租用费,后因经济下行,被告开江县某建筑材料厂于2015年倒闭,近两年租地费用一直拖欠未给付,同时也造成村民土地的荒废和资源的浪费。原告多次联系被告催收,新太乡政府也多次出面与被告调解均无果,30名村民遂起诉至法院。考虑到该案涉案村民多,又正值秋收时节,为尽早平息纠纷,在全面掌握纠纷事实的基础上,朱海洋一方面积极安抚村民情绪,另一方面耐心地向村民解释涉及土地的相关法律以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从乡间民情和有利于今后团结和睦的角度出发做双方思想工作。最终,原告、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案件得以妥善解决,依法维护了涉案30余户村民合法权益。
“做我自己该做的事,做社会需要我做的事”,这是朱海洋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虽朴素自然,却折射出一名人民法官的为民情怀。作为一名“80”后,朱海洋一直用自己的行动,在审判岗位上诠释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砥砺初心,在平凡的岗位上绽放出不平凡的光芒。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兰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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