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 关于达州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和干部职工防疫抗疫“六个必须”要求的通知
近日,开江县等地个别党员和干部职工不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不服从驻地的管理要求、不积极参与防疫的有关工作,影响了防疫工作开展,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受到了应有的党纪政务处理。为进一步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和干部职工在防疫抗疫中的积极作用,特提出如下“六个必须”的要求。
第一条 必须严格遵循防疫行为规范。自觉遵守防疫期间对公民佩戴口罩、自测体温、消毒杀菌等方面的要求和不串门、不集会、不聚餐等禁止性规定,自身带头做到并敦促家人和亲属严格执行;坚决制止发现的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行为,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报告有关问题和线索。
第二条 必须严格遵守公共管理规定。坚决服从党委政府以及社区小区、楼栋单元或所居村组的管理规定,自觉接受出入管控、行为限制、体温测量、信息登记等相关要求,拒不服从的顶格问责处理。同时,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在群防群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三条 必须严格服从驻地工作需要。按照“属地设岗、党员领岗、一线履岗、组织评岗”的程序有序推进“双报到”工作。社区党组织根据工作实际,将需要辖区内“双报到”单位党组织协力完成的工作进行合理分配,对拒不服从安排的,由社区党组织直接向同级或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小区、楼栋根据实际需要,设置“防疫工作岗”及志愿服务人员资格条件并及时发布,辖区党员干部主动进行认领并听从其指挥,绝不允许在志愿服务中消极应付甚至干预干扰。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职工参与及表现情况由同级组织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全面掌握并突出结果运用。无特殊情况拒不接受工作安排的,顶格问责处理。各单位要按规定支持和保障好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到村开展工作。
第四条 必须严格坚持信息报告制度。自觉按要求报告个人及家庭疫情防控情况,严禁隐情不报、谎报瞒报。从武汉、重庆等疫情较重地区归来以及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留观人员、发热症状者密切接触者,不如实向所在单位和驻地报告情况的,视同为对党组织不忠诚,予以顶格问责处理。各单位要建立干部职工防疫情况报告台账,并由报告人签字确认。参与志愿服务的党员、干部职工必须符合健康要求、遵守防护规定,并如实向单位和属地报告身体状况。凡居家隔离和参与志愿服务者,每天18点前必须向所在单位报告情况。
第五条 必须严格抵制虚假疫情信息。自觉带头宣传疫情防控政策和疫情防治提示,严禁发布不实信息、虚假消息,带头抵制不良言论,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第六条 必须严格履行自身岗位职责。自觉以绝对讲政治的品格抓落实,防疫直接责任部门党员、干部职工要切实履职到位,关联防疫工作的行业主管部门党员、干部职工要坚决服从工作安排,其他部门(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在参与志愿服务等工作的同时,要按要求按规范力所能及抓好本职工作,严禁消极懈怠、不担当、不作为、不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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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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