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伤人 主人担责

达州新报 2019-08-30 14:03 大字

近年来,随着生活的不断改善,我国养狗的家庭越来越多,据中国疾控中心发布的调查资料估计,目前中国犬只数量已经超过1.3亿只,居世界第一位。随着养犬数量增加,遛狗不拴绳、粪便不清理,以及狗伤人事件等不文明养犬行为频频引发社会关注。

宠物伤人起纷争

2019年5月,家住开江县长岭镇长岭社区的一名9岁小男孩明明,在邻居张小光家玩耍时被其家里的宠物狗咬伤,小腿出血,又惊又痛的明明当时嚎啕大哭起来。明明的母亲刘娟听到儿子的哭声之后立马赶了过去,见到儿子的状况后,立即要求张小光和她一起到卫生院给明明打狂犬疫苗,并承担疫苗费用。张小光一听要自己家掏钱,立马激动起来,嚷到明明是自己跑到他们家来玩的,且事先已经告知了不要去惹他家的狗,如果被咬了要自己负责,所以这个费用得刘娟家自己掏。刘娟当然不同意张小光的说法,但由于孩子被狗咬了需要立刻前往卫生院打狂犬疫苗这事儿不能一直拖,所以自己就带上孩子自行先去了卫生院打了疫苗。自此以后,两家人就因为这件事情不时地争来吵去,矛盾越来越大,原本很好的两家人也变得越来越“势如水火"。

人民调解化干戈

两家人一直争闹不休,僵持不下,于是便来到镇政府和司法所请求帮忙调解。调解初期,双方都坚称“对方有错,自己无责",互不相让。于是调委会工作人员将两家人叫到一块儿,从法律和人情两个角度针对这件事情跟两家的当事人做出了详细解释,促使两家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张小光家也同意支付狂犬疫苗费用,并承诺以后会管好自己家的狗。但是,就在调解成功的第二天,刘娟去张小光家拿钱的时候,张小光家突然反悔,不愿意给钱。无奈,刘娟又找到了调委会请求帮助,调委会工作人员又跟随刘娟一起来到张小光家,并带去了前一天调解的协议以及相关的笔录,明确告诉张小光,调解协议是双方都签字盖了手印的,具有法律意义,不能想反悔就反悔,想不干就不干。经过调委会工作人员的耐心劝导,张小光最终按照调解协议支付了疫苗费,一场纷争就此圆满化解。

人民调解员提醒: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章第七十八条:饲养动物损害责任,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七十九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施法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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