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民为中心 实现执法“质的提升”

消费质量报 2019-04-30 01:01 大字

——专访达州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新彬

达州市“春雷行动2019”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协作执法128次,开展行政指导和行政约谈112次,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439件,案值1856.20万元,罚没款979.76万元,省市场监管局挂牌督办案件1件,移送涉嫌违法线索(网络)19条,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278次,诉转案2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800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7件。同时,查处了各类虚假宣传和违法会销行为,开展了保健食品专项质量检查,查办了达州市某商贸公司虚假宣传欺诈老年人案,涉案销售金额达175.5万余元,涉及中老年人2000余人。

就达州市“春雷行动2019”暨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工作推进情况,消费质量报记者专访了达州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新彬。

记者:请问贵局是如何精心组织,统筹推进“春雷行动2019”的?

刘新彬:我们突出政府主导。市县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春雷行动2019”,分别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以政府名义发文部署专项行动,为机构改革期间全市“春雷行动2019”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突出政治引领。联合市公安局等12个部门下发《关于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通知》,各县(市、区)局细化行动方案,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展现了整齐划一的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突出制度保障。制发各类办法,强化各环节考核,为基层执法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撑。突出问题导向。定期汇总通报各地工作推进情况,为形成工作合力、打开工作局面奠定了基础。突出协同监管。与公安等部门多次协同作战,开展“保健”市场定向检查工作,从严查处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各类“保健”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从“信息共享、强化移送、齐抓共管、持续规范”等三个方面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协作配合,形成了执法合力,遏制了“保健”市场乱象。

记者:请问贵局是如何强化案件查办,提升行动实效的?

刘新彬:我们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春雷行动2019”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核心和关键,紧盯大要、新型、疑难案件,加大查办力度,实现案件查办从“数量”到“质量”的提升。

狠抓大要案件查处,擦亮执法品牌。加强保健市场乱象整治,查办了达州市某商贸公司虚假宣传欺诈老年人案,涉案销售金额达175.5万余元,涉及中老年人2000余人,该案社会影响恶劣,已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列入“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典型案例,目前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加强房地产市场乱象整治,先后查处了一批房地产企业虚假宣传案,通过案件查处有力敦促了涉事房地产企业积极整改,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800余万元;加强食品安全执法行动,查处了“2·13”有毒有害白酒案,查扣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白酒4000余件,3万余瓶,开江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了开江县某烤鱼店违法使用地沟油案,移送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涉案人员5人;加强药品放心执法行动,查处了某医药公司违法发布“万能神药”虚假广告案,查扣含有违法广告内容的宣传手册19200册、宣传报刊5000份,药品800余盒;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执法行动,检查企业375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47家,排除了安全隐患,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加强对商品市场交易活动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涉黑涉恶线索的排查力度,移送“涉黑涉恶”线索57条,持续推进各类市场乱象治理。

记者:请问贵局是如何强化宣传造势,营造浓厚氛围的?

刘新彬:我们不断强化“工作抓在前,宣传做在先”的理念,整合传统和新兴媒体,第一时间向社会传递“春雷行动2019”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工作动向、成效等情况,发布消费警示、曝光依法查处的重大案件等,广泛发动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逐步形成良好社会共治格局。在多家媒体开设“春雷行动2019”专栏,及时全面报道全市“春雷行动”动态,扩大“春雷行动”执法品牌的社会效益。印制发放《“保健”市场十大乱象大揭秘》宣传单5000余张,组织开展了“保健”市场乱象“四进”宣讲活动,发放印刷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识假辨假宣传资料20000余份,进一步提高了公众对保健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的科学认知水平。截至目前,全市春雷办已编发“春雷行动2019”信息72期、案件简报26期;省局春雷办简报采用信息30条;新闻媒体刊发我局行动动态548篇,其中,中央媒体12篇,省、市级报刊媒体536篇,全市制作行动宣传抖音8条,小视频2个。

记者:请问贵局是如何强化社会共治,促进行业自律的?

刘新彬:我们采取行业座谈会、约谈会、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方式,先后约谈了辖区电信类、直销类、汽车消费、药品经营企业和学校负责人,曝光了各行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责令相关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力争“查处一个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示范效应,以行业规范来检验行动实效。坚持“惩大恶、诫小过”的执法理念,既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件提供了有力保障,又切实促进了行业自律规范,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贾珺雅记者鲜继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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