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经营许可证假借公司名义销售30余万元药品 涉嫌犯罪,移交公安侦办

达州日报 2019-04-12 09:36 大字

本报讯 近日,开江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位于开江县某地的医院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医院药品阿胶强骨口服液的销售方无相关药品的经营许可证。

经查,该销售方在无相关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多个时间段分别假借三家不同药品有限公司的资质和票据,向该医院销售了阿胶强骨口服液、咳露口服液、龙生蛭胶囊、乌鸡白凤丸、脑心通胶囊、祛风止痛胶囊、龙生蛭胶囊等共计20个品规的药品,涉案金额高达30余万元。

当事人无《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执法人员已将该案移交开江县公安局。(廖梅 王海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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