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人民检察院 立足“小窗口” 做好“大文章” 达州检察工作系列报道之六
检察人员到宝石湖水库检察监督环保工作
2018年3月,开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监督岗在开江县政务服务中心挂牌成立。它是集行政执法监督、公益诉讼线索收集、控告申诉接访和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监督以及法律宣传服务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监督窗口,是开江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关于“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该督促其纠正”的积极探索,是扩大检察监督覆盖面、强化检察监督职能而创新建立的监督平台。
逐步推进 升级打造检察监督岗
2015年,开江县人民检察院经请示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同意后,探索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创设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室,通过嵌入行政执法网络体系,加强对违法行政行为的实时法律监督。市人民检察院及时安排相关部门深入开江实地调研,加强相关机制探索的同步指导,并邀请省人民检察院和相关的市级和县级部门领导现场调研指导,深入推进工作。
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深入推进,侦防职能和人员整体转隶,检察机关的职能职责依法作出了调整。为顺应新变化,进一步强化检察监督职能,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新需求新期盼,开江县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3月将原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室搬移至县政务服务大厅,升级打造为集行政执法监督、公益诉讼线索收集、控告申诉接访和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监督以及法律宣传服务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监督平台——检察监督岗,并在便民服务公示栏中公示了职能职责,以有效延伸监督触角,提供便民检察服务。
同步监督
规范行政部门行为
开江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接入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各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平台、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立起信息共享机制,确保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互通,夯实同步监督基础。
通过专设的账号直接登录“四川省一体化政务平台”,对开江县全县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信息进行网络同步监督,对行政违法行为,及时调查核实,并建议整改,促进行政部门依法规范执法。同时,积极与县政务服务中心协商,通过网络技术升级,将“一体化平台”的监督对象由县级部门延伸到乡村一级,真正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同时,开江县人民检察院实现了现场同步监督。监督岗设于办证大厅,各职能部门便民窗口醒目位置均放置了提示卡,办事群众如发现行政部门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特别是超权限、超时限、逆程序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可直接到开江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监督岗申请监督,检察人员会立即依法现场调查核实,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部门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并依法履行职责。
信息共享
提供便民服务
开江县人民检察院建立双向咨询机制,加强业务交流,强化审批、执法环节的沟通衔接和监督制约。明确行政服务窗口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在移送给本部门执法大队时,应当抄送检察机关。2018年,该院已监督公安机关刑事立案3件,建议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件。
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突出法律宣传教育功能,开江县人民检察院建立常态化普法机制,定期为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部门和办事群众举行主题法制宣传,提升行政部门执法能力,增强人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和依法维护个人权益的意识。同时,开江县人民检察院创新检察长、科长预约接访制度,来访群众可根据自己的意愿预约接访,有效解决重点难点信访问题,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目前,开江县人民检察院已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2件次,均通过释法说理、移送转办等方式予以妥善处理。办理司法救助1件1人,发放救助金7000元。
下一步,开江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探索创新监督模式,用好各类监督平台,紧扣群众法治需求,真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效果。
□魏冉 罗天琪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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