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发出首张家事案件财产申报表

四川法制报 2018-09-06 01:07 大字

本报讯(陈晓佶记者谭别林)记者4日获悉,开江县法院近日发出首张《家事案件财产申报表》,当事人认真填报该表后已提交法庭,让承办法官对其财产状况有了初步了解,对整个案件的处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也是对双方当事人诚信度的考验,通过该方式,助推社会诚信的有效提升。

该申报表要求双方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全面、准确地申报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夫妻共同财产状况。逾期不申报的,视为在该次诉讼中放弃要求处理相关财产的权利。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处理财产时将少分或不分财产,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的,将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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