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监察法触及到基层的每一个“细胞” 开江打通基层监察“末梢”

达州晚报 2018-04-27 10:58 大字

本报讯 “老乡,你们知道《监察法》吗?”、“监察对象增加了,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这些都属于监察对象。”《监察法》出台后,开江县各级纪检监察迅速行动,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分组讨论、“送法下乡”等多种形式,在全县上下掀起了一轮学习宣传《监察法》的热潮,努力实现监察监督在基层全覆盖无死角。

集中学习 分组讨论

据介绍,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监察法》出台后,连日来,开江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通过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对《监察法》全文进行逐条学习,深刻理解监察法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监察法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通过集中学习的方式,让我们对《监察法》有了全面的了解,也认识到《监察法》实现对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全覆盖,作为公职人员的我们就是监察的对象,因此要更准确把握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牢记使命,强化责任,守住底线。”开江县财政局干部秦怀丹在“课”后说道。

通过专题讨论、个人汇报的形式,分享学习《监察法》之后的感受收获,加深理解,让全体干部全面、深刻领会掌握《监察法》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

“《监察法》的颁布实施是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同时也对我们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更高要求,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不断提高自身执纪执法水平。”

“‘填补了对公权力的监督空白\’,以前非党员的基层乡镇干部、村级干部在的监督监察中存在一些空白和盲区,过去我们在遇到实际案例时,处理起来很棘手,震慑力也不够。现在,《监察法》对这一类人的监督监察立了法,也规范了处理程序,应该说是把所有的公权力关进了笼子,真正实现了无盲点、零禁区。”纪检监察干部对《监察法》的感受、体会,在各乡镇、部门上专题会上一一分享。

送法下乡 与民共学

开江县以宣传小分队为载体,通过院坝会、入户宣讲等多种形式,“送法下乡”与民共学。

“好啊!监督面更广了,村干部再也不能‘大错不犯、小错不断\’了!”灵岩镇白竹山村村民潘启先表示,他也会将《监察法》的内容“宣讲”给其他村民。

“我们不只是在宣传《监察法》,同时,也加深了我们对这部反腐败国家立法的认识、学习。”宣传小分队队员张成军深有感触地说道。

(本报记者 李泽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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