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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焚烧秸秆”不当事儿! □鲁必敏 李晨 特约记者 何努

达州日报 2017-08-19 10:48 大字

[摘要]□鲁必敏 李晨 特约记者 何努

“刘大爷,稻谷收割后,您打算怎么处理稻草呢?”

“反正没多大用处,一把火烧了算了。”

“烧不得!烧不得!火一点麻烦可就大了哟!”

这是开江县新街乡环境监测员与当地群众在稻田里的一段对话。

又是一年秋收季,热火朝天忙稻收。眼下,达州各地的稻谷陆续进入成熟期,在享受丰收喜悦的同时,各地群众注意啦:千万别拿焚烧秸秆不当回事!因为焚烧秸秆不仅严重污染环境,还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将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近期,开江县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布了《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对违反该通告规定,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枯枝、落叶、杂草及生活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改正,并可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连日来,该县环保、农业、消防等部门联合各乡镇已全方位展开宣传活动,通过电视、网站、微信等平台发布此项“禁令”,并建立了乡、村(社区)、组三级管理网格队伍,在禁烧期间实行24小时驻守、巡查、值班和看管,严控露天焚烧行为,确保全县“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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