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手写“死亡证明” 银行不认账 回复:将派民警到银行协同办理

达州晚报 2021-03-04 09:41 大字

“我二伯是五保户,死亡后有一笔丧葬补助金和一份意外保险。因有‘隐情’,当地派出所只能开具手写的‘死亡证明’。然而银行需要机打的‘死亡证明’,造成这笔钱快一年了都无法取出。”近日,大竹县观音镇双溪村7组村民吴一忠向本报“丁山帮办”栏目求助,希望帮办记者协调解决此事。

村民反映:

凭手写“死亡证明”取钱被拒

吴一忠告诉记者,其二伯吴龙见系一级肢体残疾人,从未结过婚,也没小孩,是村里的“五保户”。2020年5月8日吴龙见因病去世,他们当月中旬带着相关资料在观音镇便民中心为吴龙见办理了丧葬补助金手续,并填写了吴龙见的银行卡号。

然而,他们带上手续到当地银行取钱,银行工作人员查看手续后表示要开具“死亡证明”才行。随后,他们又到观音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没想到电脑资料显示吴龙见已于“5年前(2015年)死亡”,其户籍已被注销。

事后,派出所民警了解详细情况后采取了补救措施,本应该开具机打的“死亡证明”,采取了手写的“死亡证明”。可让吴一忠没想到的是,银行工作人员不认可手写的“死亡证明”,钱还是取不出来。

无奈之下,他们再次到观音派出所户籍科沟通,相关民警解释称,以前网络系统不够完善,又没有联网,其二伯户籍被注销有可能是手工填写的,现在又查不出是哪位工作人员办理的。如今网络系统已经联网,电脑名单上显示其5年前已经死亡,无法开具机打的“死亡证明”。

“我们现在也不想追责,只想把钱取出来!”对此,吴一忠希望晚报帮办记者帮忙协调一下,看能不能让他们能尽快取钱。

派出所回应:

将派民警到银行一起协同办理

随后,记者联系了观音派出所,该所户籍科一位熊姓负责人解释称,注销户口的一般程序是:由当地村委会上报死亡人员名单后,派出所才会在电脑网络系统上填写人员死亡,并注销其户口。如今,吴龙见于2015年已被登记死亡,按相关规定,现在无法开具机打“死亡证明”。

“只要银行需要派出所开具的相关证明,我们都会积极地配合!”该负责人表示,请记者转告吴一忠到观音派出所,他会安排民警与吴一忠一同到银行协调解决,尽快让其取出钱来。

随后,记者把这一消息反馈给吴一忠,吴一忠听后在电话那端高兴地称,自己会抓紧时间去办理,并由衷地感谢帮办栏目的热情相助。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罗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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