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出台八条措施抗疫情稳就业
本报讯 做好援企稳岗促进就业工作,既是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的有力举措,也是服务保障民生的重要手段。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就业工作,大竹县人社局及时出台八条措施,积极支持企业复工生产,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
一是降费缓缴减负担。受疫情影响的参保企业按规定备案后,可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和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期限延长至疫情解除后的3个月内。对在缴费期内难以足额缴纳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的可按规定申请缓缴,缓缴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2020年不集中开展历史欠费清收,暂缓执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过渡办法。失业、工伤保险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
二是稳岗返还促就业。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的标准,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稳岗返还。
三是岗位吸纳增就业。对中小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以及因疫情无法返岗的农民工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到企业就业,并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按不低于300元/人标准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四是稳岗补贴推就业。对不裁员或者裁员率低于4.2%的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
五是岗位吸纳扩就业。对吸纳大龄(4050)、残疾、低保、失地农民、失业1年以上、农村贫困户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
六是开展培训助就业。对企业组织开展的岗前培训、在岗培训、提升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培训、高级技师培训,依照职业培训指导目录公布的工种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七是延期缴费增时限。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经办机构应及时受理。对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2020年一次性补缴或定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放宽时限要求,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并在系统内标识。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八是特事特办强服务。全面落实《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精神,对已参保并被认定为工伤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处理,并按照告知承诺制要求精减证明材料,开辟工伤待遇支付快捷通道,限时办结及时落实相关待遇,提供优质高效的疫情防控工伤保险服务。
(罗清云 本报记者 刘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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