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厂做工受伤致残 法警送20万元赔偿款上门

达州日报 2020-01-17 08:51 大字

本报讯 近日,大竹县人民法院干警带着20万元执行款,来到大竹县青年路申请人姚某家中,将此次执行到位的20万元现金交到因病卧床在家的姚某手中。

大竹县某矸砖厂将该厂页岩棚发包给罗某与陈某,罗某与陈某又将该工程转包给唐某,唐某雇佣申请执行人姚某干活。2018年1月28日,姚某在干活时因瓦背陈旧断裂摔下受伤,住院治疗后被鉴定为二级伤残。姚某将大竹县某矸砖厂及该厂投资人江某、罗某、陈某、唐某诉至法院。经大竹法院判决,唐某应赔偿姚某各项费用64万余元,罗某、陈某、江某、大竹县某矸砖厂承担连带责任。因上述责任人未支付赔偿款,申请执行人姚某向大竹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带领执行团队迅速采取行动,及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在双方当事人均到庭的情况下,由执行法官主持,申请执行人姚某的妻子邓某与几位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支付20万元的现金赔偿款。

考虑到申请执行人姚某因为二级伤残导致无法行走,执行法官将20万元现金送到姚某家中。姚某拿着执行款,感激地说:“这笔钱对我来说是救命钱,终于不用为医疗费用担忧了,今年可以安心过年了。”

近段时间,该县法院加大涉民生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对劳动争议、劳动赔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案件,采取集中执行行动等形式,确保人民群众能够过上安定祥和的节日。

(徐小琳 特约记者 王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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