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法院奏响执行“三部曲” “啃下”涉金融“骨头案”

达州日报 2019-08-30 09:30 大字

本报讯 8月22日,大竹县人民法院精准发力,奏响执行“三部曲”,“啃下”涉金融“骨头案”,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财产保全措施全。四川某银行与四川某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能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院裁定查封了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大竹县经济开发区某工业用房及位于东柳工业区的某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并委托某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对其进行评估。评估结束后,利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网络拍卖。在两次网拍均流拍的情况下,经征求申请执行人意见,以第二次拍卖底价890万元的价格对某银行的债务进行以物抵债。

法律震慑威力足。李某某与徐某因房屋租赁产生纠纷,徐某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该院依法查明,被执行人李某某在正常租赁期限内只交了一年租金,此后四年,李某某的合伙人将房屋租金统一交给李某某,但李某某将房租收归己有,却从未将房租交付徐某,严重影响了申请执行人徐某的利益。该院积极协调该房屋实际占有人邹某某与房东徐某重新建立租赁关系,李某某却从中设置障碍。李某某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拒绝配合法院执行行为。经研究,该院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以案说法温情传。2016年,该院对谢某某和胡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依法作出判决,判决胡某某偿还谢某某借款本金15000元及利息。此后,胡某某未曾履行还款义务。谢某某于2017年3月向该院提出执行申请,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在偿还部分欠款后,胡某某又停止还款,执行陷入僵局。8月22日,执行法官根据申请执行人谢某某线索找到被执行人胡某某,依法将其拘传到法院。对其讲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选取类似案件对胡某某以案说法。在执行法官苦口婆心的劝说和典型案例的感召下,胡某某提出想与申请执行人面对面和解,并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法院执行,积极履行还款义务。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通过转账方式偿还全部本金,申请执行人也主动放弃利息,双方握手言和。(唐永娟 王龙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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