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实施“软暴力”讨债 领刑

四川法制报 2019-05-23 01:01 大字

近日,大竹县法院依法审结被告人陈某某、张某某、江某某寻衅滋事一案,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1年、10个月。

案发前,被告人陈某某、张某某均有犯罪前科。被害人蒋某与被告人陈某某有债务纠纷,被告人陈某某对被告人江某某、张某某亦负有债务。为了从被害人蒋某处收取债务,自2018年5月至6月28日止,被告人陈某某邀约被告人张某某、江某某,采取驾车堵蒋某经营的企业大门、敲打蒋某家门等方式滋扰、纠缠被害人蒋某,向其索要债务,严重影响被害人蒋某的工作、生活及经营。被告人陈某某、张某某、江某某采取滋扰、纠缠的方式恐吓被害人蒋某向其索要债务,严重影响蒋某的工作、生活及经营,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袁红 记者 谭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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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大竹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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