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 “1+1”回访教育 让受处分干部重拾干事信心

达州晚报 2019-04-05 10:20 大字

本报讯 “感谢组织对我的关心,不因为我犯错误而对我‘另眼相看’,让我能够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再次见到帮教员郝俊竺时,时任大竹县某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黄某激动地说,“处分对我来说是惩戒,但也是一个新的起点,今后我将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一定努力工作。”

据了解,2010年4月至2014年8月,黄某在任大竹县某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期间,不遵守相关规定,将3个工程项目化整为零,以规避政府采购,于2017年12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刚受到处分那段时间,黄某每天意志低沉,想到自己在教育岗位上勤勤恳恳工作了大半辈子,在即将退休的时候,自己却攻破了底线犯下了错误,这一辈子就蒙上了“污点”。沉重的思想“包袱”让他对生活和工作都没有什么积极性。得知这一情况后,大竹县纪委驻县委办纪检组筹备组组长郝俊竺主动请缨,做起了黄某的“跟踪回访员”。及时疏导、真切关怀、细心教育,为他从思想上“松绑”,目前,黄某已慢慢恢复到了以往的工作状态。

据悉,为了不让违纪党员干部掉队,该县纪委监委探索建立帮教回访“1+1”机制。一方面,开展“一对一”跟踪帮教。在被处分人所在党支部或所在单位确定1人作为跟踪帮教员,从受处分之日起到影响期满,全程跟踪式了解受处分干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情况,帮助被处分人员主动认识错误。另一方面,开展“多对一”回访教育。由案件审理室牵头,由案件查办组的一名工作人员、主管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以及受处分干部所在单位的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共同组成1个教育回访工作小组,对受处分的干部进行教育回访,并完善相关资料。

同时,为确保该机制落地落实,该县纪委监委同步建立了回访教育督查通报制度,对开展回访教育工作不力的小组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干部监督室追究其相关责任。

据了解,去年以来,大竹县纪委监委共回访教育233人,其中审理室重点回访45人,回访教育小组重点回访188人,回访教育覆盖率达到94.7%。

“惩,是为了治。对于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不能一惩了之,而是要伸出关爱之手,让他们早日卸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重拾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动力。”大竹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彭汉介绍道。

□本报记者 姚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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