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哑人到法院要求离婚 法官暖心调解赢得赞许

达州日报 2019-03-05 07:54 大字

本报讯 2月25日,聋哑人许某和王某来到大竹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巡回法庭,要求离婚。该庭法官和工作人员暖心调解赢得了当事人的赞许。

原告许某系新疆伊宁人,今年31岁;被告王某系大竹人,今年29岁。二人均是聋哑人。2015年5月,双方通过网络相识、相知、相恋,2016年3月在大竹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原告许某系再婚,被告王某系初婚,同年7月,两人生育一子取名王某某。在婚后生活中,原告许某与被告王某由于地域、生活习惯等差异,双方经常为生活琐事发生矛盾纠纷。2017年初,原告许某将出生几个月的孩子交给被告王某,独自回到新疆老家,从此原、被告开始分居生活。

法官了解原、被告目前的婚姻状况后,由于当事人均系聋哑人,为更真实地掌握原、被告的婚姻基础、夫妻感情等情况,承办法官专门制作调查问卷,由原、被告分别填写其婚恋情况、夫妻感情、子女抚养等问题。原、被告在调查问卷上明确写上不同意和好、坚决要求离婚后,为维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一方面电话向原、被告婚后居住地村组干部了解二人的婚姻生活、子女抚养等情况,另一方面通知双方亲属到庭,并邀请他们参与调解。经过共同努力,原、被告达成了自愿离婚、婚生子王某某随被告生活、原告不给付子女抚养费的调解协议。

当原、被告在调解协议上写上自己名字的时候,忍不住向法庭干警竖起了大拇指,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罗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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