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人民检察院 创新引领 打造检察服务精品 达州检察工作系列报道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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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大竹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把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作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把握时代坐标,紧跟时代节拍,不断推进检察工作在转型中创新发展,努力以亮点工作带动全院工作整体提升。
该院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2019年1月,被省委政法委、省人社厅联合表彰为“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在达州市检察机关目标考核中,连续3年进入先进行列。
开展案件质量月通报 提升案件质效
为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提高刑事案件质量,在强化自身司法办案的基础上,大竹县人民检察院创新制定《刑事案件质量通报暂行办法》。每月对公安机关办理的瑕疵案件进行书面通报,对严重违法行为实行案件化办理,书面建议纪检监察部门和公安机关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刑事案件质量通报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大竹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刑事案件因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率同比下降10%,因证据不足不起诉率同比下降25%,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质量明显提升。
据了解,大竹县人民检察院共向公安机关发出月通报6期,通报强制措施使用不当5件、实体错误16件、程序违法26件。通过案件质量通报所产生的监督作用和倒逼效应,促使侦查人员树立规范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规范侦查取证工作,提高了案件质量,维护了司法公正。
完善释法说理
提高司法公信力
为深化检务公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大竹县人民检察院以“四结合”工作举措完善释法说理制度,率先制定《关于检察工作开展释法说理实施细则》。不断推进向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释法说理工作,提高释法说理精准度、透明度、可信度和纵深度,取得良好成效。
大竹县人民检察院把司法办案作为释法说理的切入点,在提起公诉、不起诉、不予抗诉等阶段重点开展释法说理,增强法律文书的说理性,用老百姓看得懂的语言,详细阐明案件事实、处理过程及法律依据,最大限度提升案件当事人和群众的认同感和满意度。同时,该院对不起诉、风险等级较高、存在信访可能的案件召开公开宣告会,提升释法说理的透明度,消除各种疑虑,充分说明处理决定的过程、事实、理由和根据,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申诉。
实施违法行为案件化办理
让监督更规范更重实效
为了更好地对检察机关监督的违法行为进行案件化办理,真正实现监督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大竹县人民检察院从2017年开始,对所监督的审判违法行为、侦查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实行了案件化办理,并对三种违法行为的法律依据进行了归类梳理总结,在全市率先制定了《大竹县人民检察院监督违法行为案件化办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取得了一定成效。
办法实施过程中,该院将侦查活动违法行为、审判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按实质性和形式性进行了细化分类,解决了监督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不具体、不明确、不系统问题。《办法》实施以来,大竹县人民检察院监督违法行为办理案件共24件,其中办理侦查活动违法案件8件、审判活动违法案件2件、行政违法案件14件。
深化“互联网+”思维
增强检群互动
为着力打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平台,大竹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打造以“两微三端”为主体,集检务公开、便民服务、法治传播等功能于一体的新媒体矩阵,推动检务公开提档升级。
为适应媒体发展需要,该院应势而谋、应势而动,设立全省首个检察公共关系科,实现检察机关检务公开工作统一归口、统一收集、统一发布。与此同时,该院高标准、高规格、高科技打造检察新媒体“演播室”“会议室”“工作室”,实现节目录制、文案商讨、制作发布功能分区等,并先后开拍《检察问廉》《检察官说法》等栏目。2018年,该院利用“两微三端”向社会推送检察动态2800余条次、重要案件信息59条、法律文书2015、案件程序性信息627条,原创作品被省级以上新媒体平台采用转发推广15次,实现了以看得见的实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正能量。
□刘兆芬蒲波罗天琪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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