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月底 达州市整治完成生态环境部交办问题13个
本报讯 11月12日,记者从达州市环境保护局获悉,今年3月,达州市开展了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截至10月31日,达州市累计投入5000余万元完成摸排自查的7个重点环境问题和生态环境部交办的13个问题整治。
距离大竹县龙潭水库取水口300米的一级保护区内,原有22户房屋于10月中旬拆除。“之前,水库最大的问题是一级保护区内有居民居住,生活用水、家禽粪便等直排水库,影响水质。”龙潭水库管理所党支部书记唐德万介绍,去年环保督察期间,通过自查自纠,该所梳理出龙潭水库问题清单和环境整治作战图。截至10月底,龙潭水库一级保护区内所有构(建)筑物全部拆除,明年二级保护区内将栽种树木,形成水库生态涵养林。
“前些年,水库的水颜色偏黄,水面时常有漂浮物;经过整治,水面干净了,清澈见底,我们饮用更加放心了。”曾在水库边居住的村民王章兵告诉记者,去年以来,水库变化特别大,周围环境也更好了。
按照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市级饮用水源每月开展水质例行监测,监测项目60项。县级饮用水源每月常规监测22项指标,每季度监测61项指标。从监测结果来看,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4.3%。
2011年底,投入200余万元建成的罗江库区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系统(预警系统)投入使用,自动监测六项指标,预警作用发挥明显。目前,除已试运行的渠县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外,其他6个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正加快建设,预计今年底投入使用。
今年3月,生态环境部公布新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宣汉县、大竹县、开江县于今年上半年启动水源地保护区优化调整工作,省政府已批准三个县的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同时,各地因水源地水质和供水量的变化,将适时调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
目前,达州正在准备启动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调整工作,渠县第一批19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已获得市政府批准。(宋龙娟 本报记者 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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