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服务为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四川法制报 2019-09-05 00:57 大字

新津县法律援助中心获评成都市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先锋班组

本报讯(记者 曾昌文)昨(4)日,记者从新津县司法局获悉,该县法律援助中心近日被成都市评为首批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先锋班组。该中心也是此次受表彰的全市581个先进集体中唯一的一个法律援助机构。

2015年4月,新津籍农民工龚某福、余某林等7人赴西藏昌都县某沙石厂打工。工作一段时间后,该厂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欠龚某福、余某林等7人工资近6万元。3年来,龚某福等7人多次往返西藏昌都要求该厂老板刘某兑付工资,刘某却以各种理由搪塞,拒不支付工资。当得知新津县法律援助中心于2017年8月在西藏拉萨设立了法律援助服务点后,龚某福等人于今年年初找到了法律援助服务点申请法律援助。在援助律师的介入下,龚某福等人终于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56500元。

新津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新津县法律援助中心聚焦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切实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在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中的基础性作用,以服务为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创新思路,谋求突破。2017年至今,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17件,服务7360人次。

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优势,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近年来,新津县司法局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镇乡(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及部分社区(村)法律服务工作室设立了服务民营企业窗口

79个,在天府农博园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个,累计解答县内民营企业法律问题100余次。同时,该局还组织律师研发服务民企普法菜单14个,为民企开展“点菜式”送法服务;开设“企业经营管理法治讲坛”,对经营管理人员集中开展法治宣传12场;组织20余名优秀律师深入重点民企生产一线,为民企开展地毯式法律体检20余次,促进依法治企,依法强企。

着力打造法律援助特色,实现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新津县司法局利用自身资源优势,构建独具特色的“援访联动”机制,在群众利益诉求较为集中的信访局、人民法院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值班律师面对面为群众释疑答惑,让群众从“盲目上访”走向“依法维权”。2018年11月14日,《人民日报》第6版对新津县“援访对接”的案例和经验进行了报道。截至目前,新津县法律援助中心今年累计受理重大维稳案件13件,涉及人数1500余人,挽回经济损失1600余万元,社会和谐稳定基石进一步得到夯实。

提供优质高效法援服务,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窗口。新津县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开展“微笑、诚恳、专业、反馈、满意”的5S服务,为群众提供一次申请、并联办理、一窗受理、集中处理的服务模式,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满意率。2018年以来,该中心评选了6名优秀法律援助律师,10件优秀法律援助案件,其中3件分别入选全国、全省、全市优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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