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布冒充新加坡币 骗走 8000 人民币

四川法制报 2019-07-17 00:55 大字

其实,骗子的这些旧版白俄罗斯卢布连1元人民币都换不到

本报讯(记者 曾昌文)昨(16)日,记者从新津县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理了一起用白俄罗斯卢布冒充新加坡币进行诈骗的案件,被告贾某飞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这也是贾某飞第二次因为诈骗罪被判刑。

今年2月28日下午5时,在新津县老码头兰亭苑喝茶的杜某正准备回家时,被一名从宝马车上下来的男子拦住求助。男子自称姓贾,手机欠费停机却因没有人民币无法充值,希望能用手中的新加坡币与杜某兑换几千元人民币现金。

贾某飞告诉杜某,新加坡币与人民币的兑换比率超过1:5,他想用身上的2000元新加坡币向杜某兑换8000元人民币现金。看到贾某飞诚恳的态度,以及汇率的差价,杜某同意了,带着贾某飞在新津城内一取款机上取了8000元现金。

回家后,杜某在家人的提醒下才觉得事有蹊跷。经银行查询,杜某兑换来的2000元新加坡币竟是白俄罗斯卢布。白俄罗斯卢布与人民币的汇率在1:3.4左右,但白俄罗斯2016年新发行的卢布已没有1000面值,也就是说杜某手中的白俄罗斯卢布是2000年的旧版卢布。记者查询得知,白俄罗斯2000年的旧版卢布与2016年的新版卢布兑换比例为10000:1,换算下来杜某手上的2000元旧版卢布还不如1元人民币值钱。

杜某遂向新津警方报案。3月8日,贾某飞被新津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民警挡获,并查获现金8000元、外币6张。贾某飞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将8000元现金返还杜某。

庭审中,贾某飞对其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认罪。另悉,在此前的2017年9月26日,贾某飞就因犯诈骗罪被宁波市鄞州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2018年1月26日刑满释放。最终,新津县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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