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法院主持调整老人赡养费纠纷

四川法制报 2019-07-04 08:53 大字

按照之前的约定,5名子女履行了赡养义务,但近年来物价上涨,八旬母亲的生活费出现了缺口。近日,在新津县法院家事审判庭的主持下,马某与5名子女达成了新的赡养协议。

马某提出,2018年7月至11月期间,其因病产生医药费3690.6元尚无人承担,近年来因物价上涨与每月护理费用的支付导致每月生活费升至1700元尚无明确承担人。承办法官在详细了解了相关情况后,着力引导双方修复亲情。最终,马某与5名子女达成协议:马某在2018年7至11月期间的医药由三个儿子平均承担;每月的生活费(含平时护理服务费)由三个儿子各承担400元,两个女儿个承担250元。

记者 曾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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