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县公安局关于对2017年暂扣车辆逾期未处理的公告

四川法制报 2019-05-24 01:01 大字

下列849辆无主车辆(有号牌机动车286辆,无牌汽车16辆,拼装电三轮车94辆,无牌电二轮车68辆,无牌二轮摩托车261辆,无牌三轮摩托车20辆,无牌油四轮车2辆,人力三轮车32辆,人力自行车70辆)于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暂扣,驾驶人或机动车所有人逾期未接受处理。按照《成都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无主机动车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予以公告,请车辆驾驶人或车辆所有人前往新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受处理。公告3个月期满仍不前往接受处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按无主机动车依法处置。请车辆所有人在公告期内前往中融安保集团总公司新津县分公司认取和咨询相关事宜。地址:新津县永商镇望江村五河路342号,咨询电话82551166。

特此公告。

附件: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暂扣车辆统计表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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