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范围开展医疗美容 “痘博士”涉嫌非法行医

成都晚报 2018-06-06 08:33 大字

为净化医疗美容市场,成都市昨日集中开展以生活美容机构涉医行为为重点的“打非”专项整治行动,现场查处的3家机构均涉嫌非法行医,下一步将调查核实并依法处理。

随着医疗美容在成都推开,部分生活美容机构打着“尖端科技”“韩国专家”等高大上幌子,在别墅、高档住宅等人流聚居区违规开展一些涉及医疗美容的项目。在昨日的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50人、11台车辆,分别在锦江区和新津县进行现场突击检查。

在春熙路附近的“痘博士”美容机构,执法人员发现,其公示的经营范围为美容服务,但店里却发现红光治疗仪和“电动微针专用针头”等医用器械,记录本上还有使用“消炎药”的记录。同时,该店未能出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在新津县太康东路,执法人员发现一家临街店铺打着“医学美容”招牌,这家名叫“乔安医学美容”的美容机构,店内存有无菌注射器、利多卡因、A型肉毒素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涉嫌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活动。

成都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医疗(中医)卫生监督大队副大队长肖潇表示,对于涉嫌非法行医的美容机构将作进一步调查核实,依法处理相关机构和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可以没收违法所得药品、器械,并处以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悉,今年6月起,全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将集中开展生活美容机构涉医行为及非法“微整形”专项整治行动。

○链接

医疗美容和普通美容如何辨别

“凡是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的,都属于医疗美容范畴。”成都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医疗(中医)大队副大队长肖潇介绍,提供医疗美容的机构,必须取得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有医疗美容科目许可,其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和本职工作相关的资格证书。

肖潇提醒消费者,市民在“求美”前应签订美容协议,避免责任不清造成纠纷,做美容手术后应索要凭证,以防出现纠纷时对方逃避责任。一旦发现生活美容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市民应当及时向卫生计生执法监督部门举报。

成都晚报记者 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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