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院院长王树江:希望推动设立“成都互联网法院”

成都商报 2018-03-12 10:49 大字

3月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中,多处提到四川法院。

“四川虽然是第三批改革试点地区,但是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政府、省人大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司法改革工作进展迅速,多项改革工作经验在全国推广交流。”3月11日,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树江表示,这些成绩的取得,也得益于最高法院的有力指导。在司法改革的推动下,四川法院的审判质量和效率都有了提升,2017年四川法院法官人均办案164件,比2012年上升76.34%。

考虑到涉互联网案件数量逐年攀升,王树江还建议,希望推动设立“成都互联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多处提到四川法院

推广四川等法院破解农民工讨薪难经验,依法惩处恶意欠薪行为;

推广四川成都等地经验,推进庭审实质化,完善侦查人员、鉴定人、证人出庭作证机制,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

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案件繁简分流,推广四川“眉山经验”,强化诉调对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仲裁等方式化解矛盾;

……

推进庭审实质化

严格贯彻证据裁判原则

此次报告中提出要推广四川成都等地经验,推进庭审实质化。

王树江告诉记者,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刑事诉讼各主体。早在2015年2月,省法院指导成都中院在全国率先开展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试点。2016年8月,省委政法委组织召开全省政法工作现场会,强力部署推进,全省许多中基层法院启动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开示范庭。

“庭审实质化改革,首先是要准确把握刑事庭审实质化要求,充分发挥庭审决定性作用。”王树江介绍,刑事庭审实质化就是要解决好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科学合理设计制度,突出庭审关键环节,努力实现证据举证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

具体而言,比如针对非法证据,将严格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及时启动程序有效排除,确保案件事实客观真实。同时,构建控辩对抗庭审格局,依法保障控辩双方在法庭调查、辩论环节的平等对抗,充分举证、质证和辩论,实现案件事实证据查明在法庭。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严格按照法定证明标准审查证据。

“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的改革,与司法权配置优化、诉讼结构完善、诉讼制度改革等密切相关,需要统筹推进相关配套改革。”王树江认为,这对法官驾驭庭审、准确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当前,全省法院正按照中央、省委部署,有序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和法官员额制改革,加强审判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一步为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司法大拜年

破解农民工讨薪难

报告中还提到,将推广四川等法院破解农民工讨薪难经验,依法惩处恶意欠薪行为。

“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上,我们在全国率先打造了4个执行工作品牌:司法大拜年、失信大曝光、执行大会战、拒执大打击等四大专项行动。”王树江说,司法大拜年主要针对农民工讨薪难问题。比如从2016年11月30至2017年3月5日,第六次组织“司法大拜年”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共执结涉民生案件14605件,执行到位8.54亿元,为1810人提供司法救助1653.02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在具体工作中,主要围绕工作实效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涉民生案件优先、快速、及时办理。全省法院立案、审判、执行等多个部门沟通协作,坚持涉民生案件立案、执行、执行款发放 “三优先”。如成都新津法院快速执结一起涉96名民工工资的系列案件,执行兑现105.82万元。

同时,强化措施手段,强化执行兑现。借助信息化手段,提升财产查控能力。加大打击“老赖”力度督促自动履行。全省法院用足用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公开曝光、纳入征信黑名单等措施,合力打击涉民生案件“老赖”。对恶意拖欠农民工、职工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款等拒不执行行为的,通过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拒执罪,或引导当事人提起自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针对困难当事人,还加大了救助力度。全省法院积极争取财政、行业主管和民政等部门支持,拓宽救助资金来源渠道,将司法救助与政府救助、扶贫帮扶、社会救助等有机结合,帮助解决当事人燃眉之急和生活之困,推动形成全社会关怀弱势群体的良好环境。

成都互联网新经济总量指数全国第四

希望推动设立“成都互联网法院”

王树江还建议,希望推动设立“成都互联网法院”。他给了记者一组数据:成都互联网新经济总量指数在全国城市排名第四位,截至2017年成都科技型企业44396家,共享经济企业200家,网络零售总额6403.5亿元,世界500强企业成都落户281家。但这背后,涉互联网案件数量逐年攀升,2017年涉互联网电子商务案件11236件,涉互联网保险合同案件11086件。

“成都是国家中心城市,是四川经济发展的引擎。在成都设互联网法院,有客观需要和突出优势,这对成都的互联网和高新科技的发展,有推动作用。”王树江说,现在杭州设置了一家互联网法院,运行得很好,最高法下一步还要选若干个城市,继续搞互联网法院试点,“下一步我们会积极争取。”

(原标题:成都优势突出,希望推动设立“成都互联网法院”;专访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树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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