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举措 狠抓落实
拒不履行执行义务的“老赖”被控制
部署执行工作
集中兑付被拖欠的工人工资新津法院向“基本解决执行难”冲刺
本报记者曾昌文文/图
今年6月,新津法院执行局在执行肖某健申请的其与张某晨、肖某红合伙纠纷一案时查明,被执行人张某晨、肖某红在各自拥有一辆汽车,并每月向银行还贷的情况下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同时查明,肖某红在2016年12月获得一笔巨额租赁土地赔偿款,并于到账当日将赔偿款转到其女儿的银行账户。被执行人张某晨、肖某红在有履行能力情况下故意隐瞒、转移财产,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该院依法将张某晨、肖某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8月31日,记者从新津法院获悉,近年来,该院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题,找准症结,有的放矢,通过加强执行联动、创新执行方式、强化执行威慑、健全执行监督四项举措,狠抓落实,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今年1至7月,新津法院新收执行案件1088件,结案935件,结案率75.95%,执行到位金额2.7亿元,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16人次,精准曝光、微博微信等曝光失信被执行人253人次,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罚款等强制措施218人次,司法拘留5人,成功化解涉执信访案件11起,被省高院评为“化解涉执信访工作先进法院”和“2016年全省法院专项执行活动先进单位”,执行工作在成都法院考评中连续两年位居前列。
执行联动 多部门助力执行工作
今年5月底,新津法院抽调精干力量,仅用两天就顺利完成了某公司两宗土地拆迁协调工作,为地铁10号线重大项目推进排除障碍。
据该院执行局局长沙声山介绍,某公司将两块土地抵押给某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正申请法院对土地进行处置,而地铁10号线工程建设必须经过两块土地,涉案资产处置难度较大。为确保地铁工程施工进度,经多方会商,最终确定由县土储中心及住建局采取征地的方式对所涉土地进行土地收储。随后,该院迅速组织资产管理公司、某公司、土储中心及住建局有关人员前往涉案土地对涉及拆除的地面建筑物进行勘查、测绘并拍照留存。
7月11日,新津法院联合相关金融单位召开了“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联席会。执行局负责人向各金融单位讲解了近期执行改革措施和新的执行团队办案流程,并就涉金融执行案件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各金融单位负责人针对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惑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对新津法院主动召开联席会的做法表示肯定。
近年来,新津法院把综合治理解决执行难纳入目标考核,建立起“执行信息共享、基层协助执行、联合信用惩戒”机制,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格局。同时,该院还通过发出执行白皮书、司法建议、研究报告等形式加强与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互动交流。
依托执行联动,该院先后稳妥执结了某塑业公司拖欠97名工人工资、成都某生物科技公司资产处置纠纷等一批重点涉执信访案,未发生一起因执行不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上访案。
改革创新 初步实现执行“智能化”
为规范执行权配置,推进执行工作标准化,新津法院对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进行了二次分离,建立以法官为主导的执行团队,一名员额法官与法官助理(执行员)、书记员(辅助法警)组成了“1+N+N”团队办案模式,明确员额法官为执行案件承办人,行使审核签发裁定、决定和命令等执行裁决权;为优化执行机构设置,做强做实执行指挥中心,该院在执行局下设了执行指挥中心和执行一科、执行二科,执行指挥中心负责执行案件统一管理、繁简分流、委托移送、重大执行法警调度、执行监督、案款兑付及司法救助金管理、信访案件处置等工作;为提升案件执行效率,该院在执行案件立案后,由执行指挥中心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对案件进行初查甄别后实行繁简分流,将追索数额较小的劳动报酬、“三费”等15类案件确定为简案,对被执行人有部分可执行财产、需对财产进一步调查和处置、财产需评估拍卖等10类案件确定为复杂案件,做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功能,打造‘执行指挥中心+’的创新执行模式,通过规范执行权配置、优化执行机构设置、探索繁简分流方式,我们的执行工作初步实现了\‘科学化、智能化’。”沙声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今年1月中旬,成都某开发公司所有的一处山庄林权在新津法院淘宝司法拍卖平台上顺利拍卖成交。至此,新津某小额贷款公司诉该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案执行工作顺利执结。
据统计,该院执行指挥中心运行以来,共完成执行指挥任务28次,解决案件37件,涉案物品办理入库189件;利用网络执行查控平台对1341件执行案件进行财产查询,涉及1489名被执行人,累计冻结、扣划1.13亿元;执结案件人案比403件/人,同比上升70.47%;案件平均执行天数45.13天,同比下降24.55%,执行效率显著提高。
强化威慑失信被执行人无处遁形
法院案件执行难主要难在四个方面,即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
为着力化解案件执行难的难题,新津县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要求,通过持续开展涉民生集中执行、推进失信惩戒机制、全媒体立体式曝光等措施,强化执行威慑机制,打消了失信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侥幸”心理,使抗拒执行者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最大限度地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7月底,该院派出集中拘传行动小组奔赴青白江、崇州等地,拘传“老赖”3人。其中1名失信被执行人王某涉案14件,包括8件工人工资纠纷案,执行标的达150余万元。在锁定王某行踪后,该院依法对其进行抓捕,并处以15日司法拘留,罚款5000元。另外两名失信被执行人在法官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后,主动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近年来,该院持续开展了“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涉金融专项执行”“反规避、惩失信”“司法大拜年”等专项执行活动,用足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手段,快速执结了涉某皮革公司、某机械公司等民工工资系列案;为强力推进失信惩戒机制,该院在原有电视媒体、微博微信、LED显示屏曝光的基础上,增加在失信被执行人工作单位、居住社区进行精准曝光,最大限度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生存和活动空间,曝光“老赖”3150人(次),采取司法拘留、限制高消费、罚款等强制措施1878人(次),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5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效果逐步显现。
全面监督公开公信解决“执行难”
为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目标的顺利实现,新津法院在加强执行联动、创新执行方式、强化执行威慑的同时,通过实施执行公开、改革考评机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等措施,强化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制约。
该院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制定了执行公开的具体实施办法、细则,确定所有案件执行流程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接受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增强了执行工作透明度;定期组织执行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学习和交流,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并结合执行机制改革,从数量、质量、效率和效果“四位一体”制定执行工作考评机制,反消极执行、选择执行和执行不作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和支持重大执行活动、重要执行案件、重点执行环节12人(次),通过向当事人公布举报电话、随机开展廉政回访、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聘请执行廉政监察员等措施,进一步健全执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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