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浦发工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招募投资人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29日裁定受理成都浦发工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工业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8年1月12日指定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担任浦发工业公司管理人。2019年9月24日,成都中院作出(2018)川01破1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浦发工业公司进行重整。2019年12月5日,浦发工业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2019年12月23日,成都中院作出(2018)川01破1-4号《民事裁定书》,批准浦发工业公司重整计划,终止浦发工业公司重整程序。为维护广大债权人合法权益,实现资源有效配置,管理人开展重整投资者招募工作,争取盘活债务人资产,有效利用资源,最大化实现债权人及股东利益。
一、浦发工业公司概况
浦发工业公司于2009年12月10日由成都工投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成都产业功能区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投园区公司”)、中国浦发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浦发公司”)、上海中协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协公司”)、四川安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正咨询公司”)共同设立,前述股东持股情况为:工投园区公司出资950万元,占总股本比例47.5%;中国浦发公司出资500万元,占总股本比例25%;上海中协公司出资350万元,占总股本比例17.5%;安正咨询公司出资200万元,占总股本比例10%。后经过数次股权变更,截止本计划制定之日,浦发工业公司现有股东及持股比例为:工投园区公司出资950万元,占总股本比例47.5%;成都和顺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顺置地公司”)出资1050万元,占总股本比例52.5%。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投资咨询,机电、成套设备,电子电器产品,防灾减灾产品,汽车零部件及汽车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经营、销售,工业集中园区建设,投资、土地准备、房产地开发、咨询和策划,物业管理。住所地成都市新都区工业集中发展区龙虎大道1号2楼6号。
在经营过程中,浦发工业公司于2010年7月投资组建了全资子公司成都庆元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庆元投资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注册资本金已实缴。庆元投资公司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投资咨询,机电、成套设备、电子电器产品、汽车零部件及汽车电子产品的研发经营、销售,工业集中园区建设、投资,土地整理、房地产开发、咨询和策划,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住所地为成都市新都区工业东区兴工大道。现庆元投资公司状态为存续。
本次招募处置的重整标的包括:债务人对成都市新都区政府应收款、对庆元投资公司享有的债权、庆元投资公司股东权益价值、债务人的车辆及办公设备等。
二、浦发工业公司资产状况
1.审计意见
根据四川安必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6月10日出具的《审计报告》(安必信【2018】27号、28号)显示,截止审计基准日2017年12月29日,庆元投资公司的资产总计为149,361,902.24元,负债总计131,339,771.27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8,022,130.97元;浦发工业公司资产总计271, 581,977.13元,负债总计299,711,096.40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8,129,119.27元。
2.对成都市新都区政府应收款
根据《成都浦发机械工业园合作开发协议书》及《成都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国土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引进社会资金进行一级土地整理意见的通知》(成府发【2011】26号)的相关内容计算,对新都区政府应收款约为1.54亿元(具体金额为154,152,368.31元。因该债权尚未确定,是否能够适用(成府发【2011】26号)以及具体金额以法院最后裁判结果为准,其中包括如下部分:应收金额为206,506,613.31元,扣除已收取成都成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法尔肯机械有限公司】、成都大中华焊接材料有限公司、成都鑫久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四川川宏机械有限公司四家公司土地预付款37,354,245元;可能会产生的土地款滞纳金,暂定为15, 000,000元,最终以成都市新都区国土局核定金额为准。)(详见附件1《审计报告》)
3.对庆元投资公司享有的债权
依据前述《审计报告》,浦发工业公司对庆元投资公司享有债权约44,628,454.98元(计算至2017年12月29日)。
4.对庆元投资公司股东权益价值
根据四川衡立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2019年6月14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川衡立泰资评字【201809】第001号)显示,截止评估基准日2017年12月29日,浦发工业公司对庆元投资公司的股东权益评估清算价值为119,670, 300.00元。
庆元投资公司的评估资产主要包括:
(1)土地一宗
庆元投资公司于2012年7月10日与成都市新都区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庆元投资公司取得位于新都区工业东区、土地用途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面积为53346.2平方米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土地规划条件为:建筑总面积160038.60平方米;建筑容积率不高于3,不低于1;建筑密度不高于25%,绿地率不低于30%,可兼容的商业建筑面积小于该地块内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的25%,应临北侧道路设置。
该宗土地已缴完全款出让款,但因延迟缴纳,存在滞纳金(根据管理人2019年1月在新都区国土资源局系统查询,为10,532,577.56元,但未有书面材料,具体金额请详细咨询新都区国土资源局)。
该宗土地因历史原因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也未实际开发使用。
(2)对外负债
庆元公司在经营期间,对外负有债务尚未清结。根据成都中院产生法律效力的(2015)成民初字第923号民事判决书,及(2017)川01执1673号执行裁定书,庆元投资公司尚欠自然人杨某某61676432.44元及逾期利息未偿还(逾期利息计算至付清之日,具体金额以最后法院执行文书为准)。重整投资人需要在重整后自行处理该笔债务。
5.债务人的车辆及办公设备等
根据四川衡立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2019年6月14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川衡立泰资评字【201809】第002号)显示,截止评估基准日2017年12月29日,浦发工业公司实物资产价值为:172,031.00元。
三、报名须知
(一)本次公开招募由管理人组织,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成都中院负责监督。
(二)意向投资人的资格将由管理人从有利于浦发工业公司债权人债权清偿效率、浦发工业公司后续经营、重整资产利用最大化等因素考虑,至少应当符合如下条件:
1.具有相应的资金实力,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无失信执行人名单记录,无到期未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义务。
3.不存在拖欠本企业员工工资和社保的情况。
4.无大额债务到期未履行情形。
5.同意投入重整投资对价不低于318,623,154.29元。
(三)意向投资者报名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并缴纳保证金:
1.主体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
3.重整投资方案,至少包括如下内容:公司简介、对浦发工业重整资产价值的评估、参与重整的方式与对价、对价支付保障措施、债权清偿安排。
4.缴纳重整保证金7000万元。重整保证金付至管理人如下账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都大丰支行
账户名:成都浦发工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117205988732
(四)审查比选
1.管理人在收到重整保证金及相关报名材料后,将于五个工作日内与意向投资人联系。
2.管理人将从实现债权人、债务人合法权益最大化的角度,对出价金额最高、债权实现效率最好、最有利于重整资产开发利用等因素进行综合参考,对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投资人进行审查、比选,确定重整投资人;未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在与重整投资人签订投资协议后十日内无息退还其保证金。
(五)确定的重整投资人应当在收到管理人发送的重整投资人确认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全额重整款项支付至管理人账户(账号同前),管理人收到款项后两日内与确定的重整投资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重整投资人未按时支付重整对价、拒绝签订书面投资协议或与其他意向投资人串通的,管理人有权没收重整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并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
(六)经营团队的组成
重整投资人招募成功后,由重整投资人组成经营团队,负责债务人的经营事务。
本公告内容仅作参考,意向投资人如需要进行尽职调查的,应当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书、缴纳保证金并自行委托中介机构,管理人提供职责范围内的必要便利条件。意向投资人应仔细、认真阅读本招募公告,并调查重整资产的实际情况,具体投资决策的做出应考虑并接受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和风险。
欢迎意向投资人前来管理人处考察、接洽、参与投资,实现债务人企业重生再造。
报名时间:截止2020年3月16日17:00。
报名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99号棕榈泉国际中心16楼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报名联系电话:13037791117
联系人:解律师
公告人:成都浦发工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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