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契约 公开买地的义和团总领

华西都市报 2019-04-28 03:07 大字

家祭与蒸尝。

清末的义和团,参加人员很复杂。

客家蒸尝。

成都市新都区档案局(馆)留存下来的土地契约中,有两件非常特殊的契约,其买主为义和团总领史义山、林中美等。

这不禁让人生疑:在1900年义和团运动爆发前一二十年的成都,义和团组织能如此正大光明地在农村购置田产吗?土地契约中的义和团,是真正的义和团吗?

义和团的两件土地契约

同治13年(1874)三月初五日,黄益贞和孙子黄绍儒在契约中写道:

“情因乏银使用,无从措办,是以公孙商议再三筹妥愿将己名下先年所置老二甲天星堰起水由高堰至桥中二堰引灌水田二段,大小四块,载粮一钱七分八厘三毛整……其田先尽房族,无人承买,甘愿……自行请中证说合,每亩实议作九九色价银四十一两九钱八分整,愿杜卖与义和团总领史义山、林中美等承买耕输管业。”

这份田地的总面积为8亩9分1厘4毛4丝8忽,总价为374.23两银子。

光绪7年(1881)五月十三日,邓益润、邓益顺、邓益万与侄子邓荣禄等在契约中说:

“情因双亲去世,要银使用,无从出办,是以兄弟叔侄商议,将祖父遗留分受己名下……水田一段,大小五块……其田先尽房族,无人承买,自行请中说合,甘愿……田埂茨草,沟边路道,大小堰道,堰田堰地,归于买主所管,一并议在田内受价,每亩凭中证实议时值九九色价银四十九两八钱整,愿杜卖与义和团总领史义山、林中美承买耕输管业。”

这5块水田总面积为6亩8分8厘8毛1丝9合,总价为九九色纹银343.32两。“当即银契两楚,眼同过针,并无低假,亦无下欠。”

这两份契约,中间隔了7年多,买主都是义和团的总领人物史义山、林中美等。

史义山、林中美真的是历史上义和团的人吗?义和团难道还要购置产业进行发展?当地官府都允许他们公开活动?

成分很复杂的义和团

历史上,义和团最初与当时清朝的大部分秘密团体一样,反对清政府的统治,以“反清复明”为口号,遭到清政府的镇压。

19世纪末,西方势力入侵中国,成为主要的社会矛盾,义和团开始支持清朝抵抗西方,口号改为“扶清灭洋”。

光绪26年(1900),八国联军侵华战争爆发,义和团被清政府利用,开展了轰轰烈烈的义和团运动。

在四川,义和团的成分非常复杂,类似四川的袍哥会,既有贫苦农民、手工业者、城市贫民、小商贩和运输工人等下层人民,也有部分官军、富绅甚至王公贵族,后期还混杂进了不少流氓无赖,“上自王公卿相,下至娼优隶卒,几乎无人不团。”组织极为松散。

从义和团的组织性质来看,又分为官团、私团与假团。

官团是指接受清政府招抚和统率,领取粮饷的组织;私团大多是团民自发组织,带有很大的独立性;假团则很复杂,几乎人人都可以加入。

实际上,有很多义和团组织被清政府以伪团、假团的名义镇压。

从义和团的起源来看,其中有民间的乡团(乡兵、团练)组织,还有一种是传播武术的民间团体,即普通意义上的拳会。

结合上述两件土地契约来综合分析,契约中的义和团,有可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义和团组织,其性质也可能不是官团、假团,而是私团。

这种私团,要么是一种乡团组织,要么是拳会组织。只有这样的组织,才会得到官府的默认,才会公然存在,活动才可能公开化,也才会开展购置产业的活动。

家族组织买地

产业发展和福利运转

古时,皇帝每个季节都要搞宗庙祭祀:“春祭曰示勺,夏祭曰示帝,秋祭曰尝,冬祭曰蒸。”

此后,蒸尝逐渐超出冬秋的范畴,成为宗庙祭祀的代称。蒸尝被客家人承袭后,以蒸尝会的形式流行于民间。如今,客家人的蒸尝会大多在冬至或清明时举行,主要在清明时举行,并与清明会融为一体。

所谓蒸尝会,即以祭祀为核心纽带内容的客家人的家族组织和民间活动。蒸尝会在办组织、缮宗祠、编谱牒、搞活动的同时,还要承担产业发展和福利运转的功能。所以,购置蒸尝产业,成为较有实力的大家族的一项日常事务。

家族蒸尝会 购置产业的4件契约

道光14年(1834)八月初十日,刘冯氏与刘音咸、刘音商等5个儿子在契约中写道:

“情因家中少钱使用,母子商议,愿将先年祖人存留尝田五十二亩,系四大房公共;(刘冯)氏与胞兄(刘)元瑞共一股管业,该田十三亩正,所有房屋山岭、竹木熟土、堰水河水,亦系四股均分;(刘冯)氏与夫胞兄(刘)元瑞均分,应该有田六亩五分正。坐落华阳三甲二百三十支,小地名牛王庙。”

刘冯氏一家商议后,决定把凡属其份内该分的公共产业部分,以及“先年添修房屋并自另修房屋一院”,全部出售。最后,这份产业,转卖给了刘氏家族蒸尝会的族人刘高澍,总价为181两银子。

道光23年(1843)正月二十四日,雷杨氏与3个儿子雷一文、雷一兴、雷一成,以及3个侄子雷声文、雷声煃、雷声肃,“情因各负外债,无银偿还,是以母子、弟兄、叔侄商议”,把先祖传下来的97亩多田业,“河边沟坎基地约计二十亩零”,以及坐房二院,“瓦上房二向”共10间,“瓦厢房二向”共12间,粪房、牛栏、猪圈共14间,接簷3间,水井两口,粪池8个河边草房两处共6间,以及其附着物,全部卖给谢六樨堂,总价为3290两银子。

1930年十一月初十日,张洁生在契约中写道:

“情因移窄就宽,愿将分受(张)启澜公所遗产业,坐落华邑东门外锦水湾侧,计水田二十二亩余。草房堰塘水份,林园竹木,粪池粪房,猪圈牛圈,碾子石滚,均以四分之一计算公用,所有附带一切成功之物,概行出售,毫无除留。”

经中人张明三等人说合,张洁生把这份产业卖给张义兴堂,总价为1320元大洋。

1932年,薛联升“情因移窄就宽,需银凑数”,把1930年与张子芳合伙以懋德堂名义购置的产业分出来,旱地有5亩多,草房屋半院,卖给张义兴堂,总价为194元大洋。

以上4件土地契约,都是把产业卖给某个家族的蒸尝会组织。

转让公产股份 没有违反族规

在第一件土地契约中,刘冯氏一家是把产业卖给刘氏家族蒸尝会的,这似乎与之前说的矛盾。

乾隆21年(1756)公布的《大清律例·户律·田宅门》中规定:家族子孙禁止盗卖祖遗祀产,如果数量达到50亩的,就要治罪。

各地家族按照这条法律,纷纷以家规、族训的方式,严禁变卖族产,禁止购买本宗族人私产作为族产。

但我们注意到,刘冯氏的产业比较特殊,是蒸尝会公产中属于自家的那一部分,买主也是蒸尝会的成员之一,相当于是转让公产的股份,这是没有违反族规的。

第二件契约中,雷杨氏一家把产业卖给谢六樨堂,这是谢氏家族在购置产业。这份交易价值3290两银子,显示出谢氏家族的经济实力比较雄厚。

第三、第四件契约中,义兴堂是张氏家族的堂号,看得出来,这个家族组织也运行得不错。

书院购置公产

保证教学生活正常进行

成都市新都区档案局(馆)留存有6件清朝的土地契约,其买主均为龙门书院。龙门书院,就是今新都区谕亭小学的前身,它为什么要购置产业?

非常罕见的契约一件契约两个卖主

先来看看这6件契约的情况:

最早的一件,是咸丰元年(1851)十二月初九日所立的契约,这份契约的卖主有两户人,合并在一起,非常罕见。

张凤贵、张凤春、张凤兴3兄弟,“情因无钱使用,弟兄商议,愿将前人所遗己名下”的两亩旱地、一间草房、5间磨角以及周围竹木,出售给龙门书院值年斋长周宣南、曾炳楠,总价为25.6两银子。

有产业紧挨着张氏兄弟出售的这份产业的曹徐氏,“因年老无资”,与儿子曹志元、曹卯元商议,也搭张氏兄弟卖产业的“顺风车”,愿把0.145亩的土地附卖给龙门书院,总价为1.4两银子。

不过,张家和曹家这两份产业对龙门书院来说,品质并不好。因为,就在这总共两亩多的地里,张家地内有47座坟冢,曹家地内有5座坟冢,加起来就是52座坟冢。不客气地说,这哪里是地,分明就是一个乱坟岗。

也许正是因为这样,这两份产业的售价都很低,张家的地算下来一亩不到13两银子,而同期的田地价格基本上是在每亩40两银子以上。

这样品质的产业,一般的人是不会接手的,也只有龙门书院这样的社会组织才愿意买下来,但在价格上肯定是要低得多了。

最晚的一件是光绪28年(1902)三月十四日所立的契约。

赖陈氏、赖杨氏与夫弟赖桢寿、赖桢春,儿子赖祥彬、赖祥立、赖祥褔,“情因移窄就宽,需银应用,合家叔嫂同堂商议”,把先祖遗留下来的产业出售。

这份产业包括总面积5亩多的大小6块水田,土砖草房一院共计14间,粪池一口以及其内的附着物等,卖给龙门书院经理首士赖肇基、庄运芬,总价为九九色纹银220两。

新都龙门书院今新都区谕亭小学

这6份土地契约中的买主龙门书院,历史比较悠久,几经变革,传到现在,就是今新都区谕亭小学。

据有关史料记载,乾隆18年(1753),成都府新繁县(今新都区)知县王垂绮在县城东街建立龙门书院。

乾隆54年(1789),知县任锜认为书院靠近闹市区,不适宜教学,把书院移到县城的文昌宫后面,并购置学田120亩作为书院的日常运行所用。

嘉庆17年(1812),知县杨道南对书院进行了改建。

道光23年(1843),知县张奉书增修了书院的房舍,又添置学田,厘定规程,并刻在石碑上。

光绪16年(1890),知县曾传缙重新修订书院的章程并镌碑立案。这个时期,书院的田产一年收租谷近400石,租钱8000多文。

光绪28年(1902),清政府“通令各州县均设小学堂”。两年后,知县李锦江把龙门书院改为新都县立高等小学堂,并兼任校长,新都有了第一所公立小学校,只是当时只招收高年级的学生。

1911年辛亥革命后,学校增聘了一些留学生和大学毕业生为教师。1925年,开始招收低年级的学生。

1926年,第19班(每年一个班)的学生达到70多人,校名改为新都县立第一小学。

1929年,黄霖任校长期间,开始聘用女教师。1936年,学校更名为新都县中城镇第一小学。

1940年,为勉励学生以明朝新都状元杨升庵为榜样,做品学超人的蜀中俊杰、国家栋梁,学校更名为新都县升庵小学。

1947年,学校更名为新都县简易师范学校附属小学。1951年,新都师范学校成立,学校改名为新都师范附属小学。

1964年,学校改名为新都县谕亭巷小学。1983年改为新都县城关镇谕亭小学。从此,谕亭小学的名字沿袭至今。

从6份土地契约中,我们看到了一个地区的教育事业的身影。正因为龙门书院通过不断地购置产业,才保证了书院的教学生活正常进行和发展壮大。

封面新闻记者黄勇特别鸣谢:成都市龙泉驿区档案局(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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