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提取有7个新变化了 老小区装电梯9月起可用公积金

天府早报 2019-04-16 02:13 大字

成都新疆石油花园七栋一单元居民众筹共建,历时一年多,新装的电梯正式投入使用。 (资料图)

4月15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修订稿)》,据悉,现行的《提取管理办法》是2015年5月4日起执行的,修订后的新办法将从9月1日起正式施行。

那么,新办法在哪些方面做了修订?与原来的提取办法有哪些不同呢?

从七方面进行修订

一、“总则”中增加管委会和公积金中心职责条款

明确了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责,“负责制定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具体管理措施以及承担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职责”,并增加了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机构职责和分工。

二、调整提取范围

新增“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提取情形,并取消“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提取情形等条款。

三、调整提取条件

明确租房提取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为住房消费行为提取范畴等条款。

四、优化租房提取政策

规范了租房备案提取金额计算方式,增加无备案租房提取规定和调整租房提取限额执行标准规定,并加强对违规提取的管理规定。

五、调整提取频次及额度

统一了住房消费提取期限和调整提取额度,并加强违规提取公积金的管理。

六、增加自愿缴存者提取公积金规定。

如个人自愿缴存者可申请住房消费提取、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提取、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提取、出境定居提取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

七、增加违规提取行为处理规定

明确了违规提取行为的10条范围,公积金中心发现职工有违规提取情况属实时的处理规定,以及缴存单位有义务协助公积金中心开展违规提取的调查取证和资金追回工作。

解 读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如何提取公积金

申请条件:1、职工出资为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2、职工及其配偶申请业务当年未办理其他住房消费类提取业务。

申请时间:加装电梯竣工验收后两年内申请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不超过加装电梯实际出资金额且不超过业务申请时职工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上月余额之和。

提取材料:1、提取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八条所列身份证明材料;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3、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

4、电梯竣工验收报告;

5、加装电梯费用每户分摊费用决议;

6、电梯使用登记证;

7、实际支付电梯费用发票或收据。

优化部分提取业务管理规定

1 取消部分提取业务办理资料

办理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提供房屋抵押合同;

办理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建造、翻建批准文件;

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提供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证明;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2 放宽部分提取业务申请条件

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住住房,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及再交易住房的,可以申请办理该套住房的购房提取业务,业务办理时职工及其配偶无需提供户籍证明或工作地证明。

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且租房自住,未办理租房备案登记的,仍可按照规定额度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将购买异地住房、再交易住房等部分提取业务申请时间统一调整为购房行为发生之日起或取得相关证明材料5年内申请。具体规定为:

(1)所购商品住房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款发票后5年内申请提取一次。

(2)购买再交易住房(含拍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5年内申请提取一次。所购再交易住房在提取申请前12个月内办理过购房提取,或房屋所有权人、共有人中有非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的,应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满12个月后,5年内申请提取一次。

(3)购买政策性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自取得住建部门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5年内申请提取一次。

(4)购买征收安置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自取得购房款或收据后5年内申请提取一次。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自取得审批文件起5年内申请提取一次。

(6)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期间职工结清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贷款结清后5年内可申请提取一次”。

■天府早报记者郝淑霞

播报

成都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最高每月1340元

4月15日,记者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成都市租房提取限额的审议事项》,经3月27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四届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自9月1日起执行。

根据《审议事项》规定,租住住房位于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34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万元;职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68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3.2万元。

同时,租住住房位于成都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0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万元;职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0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4万元。

另外,租住住房位于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8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9600元;职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92万元。

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职工未提供租房备案凭证的,职工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8400元,职工及其配偶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8万元。多人承租同一套住房提取限额,一套住房有多人承租的,在每一个自然年度内,该套住房累计租赁提取总额不超过3.2万元。

(四川日报记者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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