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月付房租拟最高涨至1340元

四川经济日报 2019-03-08 07:02 大字

四川经济日报讯(记者 李洋)3月7日,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关于调整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提取限额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据征求意见稿内容,房租每月最高可提至1340元。该意见征询时间截止日为3月15日。

关于租赁商品住房提取额度,该意见稿提出,职工提供租房备案凭证的租住房屋位于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34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万元;职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68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3.2万元。

另一方面,该意见稿提出,租住住房位于成都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0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万元;职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0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4万元。

同时,租住住房位于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8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9600元;职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92万元。

此外,该意见稿提出,职工未提供租房备案凭证的,职工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8400元,职工及其配偶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8万元。如果是多人承租同一套住房提取额度的情况,一套住房有多人承租的,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该套住房累计租赁提取总额不超过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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