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搬进高校 开审容留未成年人吸毒案

华西都市报 2018-06-05 03:06 大字

西南石油大学开审吸毒案。

4日11点过,西南石油大学学术厅,一声法槌响起,上百名师生屏气凝神,等待一场毒品案的正式开庭。今年2月的一个晚上,25岁的吴某某和朋友为寻求刺激,容留一名未成年人在自己出租屋中吸食“冰毒”,次日被警方挡获。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吴某某涉嫌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为了提高大学生的禁毒意识,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联合省禁毒办、省教育厅将这起庭审搬到了大学校园审理。

经法院审理查明,吴某某的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考虑到吴某某为初犯,且有坦白情节,最终,吴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罚款3000元。

容留他人吸毒 男子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

无业的吴某某喜欢热闹,常在晚上约上好友打发时间。2月5日晚,酒足饭饱后,吴某某觉得还不尽兴,便带着两个好朋友去家中再叙。斗地主、打游戏……最终,早已大醉的三兄弟想到吸毒寻求刺激。

由于吴某某平时跟父母及女儿一起住在出租屋内,因此他便将张某某跟吴某带去了自己的卧室,吸食病毒。次日14时许,成都市新都区民警在对吴某某租住的房屋进行检查时,发现吸毒工具一个,当即挡获吴某某及吸毒人员张某某、吴某。经成都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该吸毒工具内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经检测,吸毒人员张某某、吴某的尿检中甲基安非他明结果均呈阳性。

4日,该案在西南石油大学开庭审理。新都区人民法院认为,吴某某的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考虑到吴某某为初犯,且在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最终,吴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罚款3000元。

庭审搬进校园 百余师生到场旁听吸毒案

新都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张丽娟表示,将庭审法庭搬到高校校园,其实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能够更直观地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从而起到提前预防的作用。“平时开庭只有家属在旁听,将法庭搬到高校,旁听受众就扩大到了高校师生,对他们也会有更好的宣传效果。”

庭审结束后,工作人员在现场向上百名旁听庭审的师生发放宣传手册,展示仿真毒品,进一步强化宣传效果。多位旁听的学生告诉记者,通过旁听庭审,深刻认识到了远离毒品的必要性、重要性,对禁毒有了更加直观的感受和认知。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吴柳锋见习记者韩雨霁

(省检察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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