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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振审执效率 群众点赞成绩——成都市新都区法院试点司改工作纪实

四川法制报 2017-10-24 06:04 大字

今年1月24日,成都市新都区法院举行首批员额法官宪法宣誓仪式新都法本报记者曾晶菁文/图

首批48名法官入额,人均办案数量295件,员额法官人均办案量位于全市法院前列……在今年7月召开的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成都市新都区法院作为全省司法责任制改革第二批次试点法院,在司改专题发言时拿出了一张极有说服力的成绩单。

正值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时,记者从新都区法院获悉,该院以“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为目标,于去年9月正式启动了司法责任制改革,在今年1—9月新收案件数量同比上升24.03%的情况下,实现了新收案件上升、结案数上升、结案率上升、未结案件下降、旧存案件下降的“三升两降”的良好审判态势,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缩短11.91 %。在今年省高院组织开展的多次第三方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新都区法院均名列前茅,这标志着群众对该院司改工作的认可度进一步提升。

奠定改革基础

入额法官人均办案295件

“5月24日上午开庭审理一起二审发回重审的民事案件。”今年5月22日,成都市新都区法院副院长李跃武接到一起开庭通知。“现在,办案得放在首位。”李跃武说,自从院长、副院长入额后,首要职责重新转回办案。诸如二审发回重审、重大疑难复杂以及群体性案件,很多需要院领导独立承办。今年以来,李跃武已办理10多件民商事案件。而在新都区法院现有入额的46名法官中,院庭长占到一半多,相应的办案量也达到了全院总量的50%以上。“院长、庭长审理案件是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重要体现,也是提升一线法官整体专业素质的重要举措。”新都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院长、庭长编入审判团队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有利于发挥院长、庭长作为办案“行家里手”的作用。

据介绍,以过去3年受案数量以及法官人均办案数量为基础,经过充分调研,新都区法院在去年制定了关于法官入额遴选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入额法官遴选标准、遴选方式和实施步骤。经过笔试、业绩考核、民主测评,综合考虑法官的政治素养、廉洁自律、专业素质、办案能力,最终遴选出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办案能力强的首批48名员额法官(其中两名已于1月调入成都市中级法院)。至此,该院共有12名原来具有法官资格的人员未能遴选入额,其中1人调离法院,3人转岗为行政人员,8人转岗为法官助理。从今年5月2日起,未入额法官不再独立新收办理案件。

记者获悉,按照新都区法院明确的员额法官办案任务要求,截至9月底,该院普通入额法官人均办案数量295件,位于全市法院前列。值得注意的是,该院院长、庭长担任审判长或独任审、执结案件4629件,占全部结案总数的45.26%;院长、庭长人均结案178.04件;院长、庭长共审、执结案件4821件,占全院结案总数的47.14%。

今年8月17日,新都区法院官网发布了一纸拟聘用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公示,决定择优聘用来自全国各地的7名考生为新都区法院聘用合同制法官助理、书记员。“在顺利完成员额法官遴选工作后,配齐、配强审判辅助人员是不能忽视的一步。”区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院、庭长配备必要的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也能让院、庭长能够集中精力投入开庭审理、评议案件、撰写文书等办案核心事务。

司改工作启动后,该院招聘了29名审辅人员,其中24名法官助理、5名书记员,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配比达到46:59:58,达到了“一审一助一书”的配置要求。为了规范审辅人员岗位职责管理,区法院还制定了方案,对书记员、法官助理实行单独序列管理,着力打造一支政治思想坚定、工作认真负责、职业化水平较高的审判辅助人员队伍。

提升审判质效

37个专业团队提升结案率

“速裁庭对分流前的借款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先行调解和审理;桂湖法庭对人格权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等案件进行先行调解和审理;民二庭负责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案件进行先行调解和审理……”记者看到,在新都区法院今年3月出台的一份分案规则上,不仅明确了各部门案件审理范围,还载明了来自刑庭、民庭等7个庭室约30名法官的专业方向。

去年以来,新都区法院积极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目前已完成37个审判团队的编配,建立起以法官为核心,法官助理、书记员为辅助的37个审判(执行)团队,将主要人员力量全部向审判一线倾斜,明确了员额法官在审判团队中的主导地位。“审判团队向专业化方向发展,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办案效率。”据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这37个审判团队均有相对固定的主审案件类型,并有相应的学科研究方向。根据各审判团队员额法官的专业特长和办案经验,明确各团队承办相对固定的1—2类案件,以此加快员额法官办案经验的积累,促进辅助人员的能力成长,有效提升审执质效。今年1—9月,该院共受理案件13556件,结案10228件,结案率75.45%,位于成都市全市法院前列,与去年同期相比,结案率上升14.09%。

牵紧司改“牛鼻子”,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是保障法官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重要前提。为解决“审者不判、判者不审、权责不明”等审判权运行中长期存在的“行政化”问题,让独任法官、合议庭真正成为审判主体,新都区法院着力改革裁判文书签署机制,明确规定独任审理的案件,由独任法官依法独立审理案件、作出裁判,自行签发裁判文书;合议庭审理的案件,由合议庭其他成员、审判长依次签署,并由审判长最后签发法律文书;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以外,院长、副院长、庭长不再签发本人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除此之外,明确了审判委员会只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倒逼合议庭依法独立履职。“审判团队的建立与裁判文书签署制度的改革,基本保障了员额法官独立行使司法权,但原有制度框架下的审判智力支持与裁判尺度统一的功能也被弱化。”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为此设立由全体法官组成的专业法官会议,下设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及执行4个类别小组,为审判团队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提供咨询意见,指导审判实践,统一裁判尺度提供渠道和平台。据悉,该院的专业法官会议制度自今年3月运行以来,共讨论案件49件,在疑难案件分析研究、积案清理化解、立审执联动协调、审执经验交流学习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放权不等于放任,独立行权重要,公正行权更重要。司改背景下,如何完善院庭长监督制约机制,是一重要课题。该院依循审判规律,明确了院庭长的监督管理手段,依托信息化的办案系统抓好面上监督,依法合规督导个案办理,并通过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重大案件,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保护法官权益

全面兑现法官薪酬待遇

近年来,法官权益遭遇侵害案件频发,法官被无端侮辱、谩骂、诽谤更是时有发生,暴露出法官权益保障机制的缺失。

为保障法官依法履职,维护法官职业尊严,新都区法院建立健全法官权益保障机制,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明确对侵害法官及其近亲属人身、财产、住所安全等情形给予援助。“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的设立,为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受到不当侵害的法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立了一条有效途径,为缓解法官职业压力提供了保障。”新都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落实保障法官依法履职,排除司法干预,新都区法院还加强对院庭长行使职权的监督,将院庭长审判监督和管理活动严格控制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院庭长除参加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外不得对其他没有参加审理的案件发表涉及案件实体处理问题的倾向性意见,保障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面对审判权力运行模式新变化带来的法官业绩评价新情况,如何提振司改信心?新都区法院构思构建法官业绩评价机制,将工作实绩作为考评主要依据和内容,明确了对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以及司法行政人员3类人员的绩效考核细则,从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和办案效果4个方面构建法官业绩评价体系,将绩效奖金直接与办案质效挂钩,引导、激励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

与此同时,有力保障法官职业待遇落实。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新都区法院有序推进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确定了所有员额法官的等级,推动落实了法官薪酬增长制度。从今年5月开始,该院已全面兑现调整后的法官薪酬待遇。

据统计,启动改革试点工作以来,新都区法院已先后制定11项涉司法改革工作的制度文件,各项改革措施全面落地,改革成效逐步显现,司法作风更实、司法廉洁水平更高、司法能力更强,全面彰显了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成绩和效果。在今年省高院多次组织的第三方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新都区法院均名列前茅,其中有两次获得全市第一的好成绩,标志着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对司改工作的认可度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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