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货车司机摔伤法院判保险公司赔偿

四川法制报 2017-08-24 01:27 大字

本报讯(新法宣记者曾晶菁)钟某某驾驶已投保货车装货下车时摔伤,货车所属公司向保险公司索赔医疗费遭拒,遂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记者昨(23)日从新都区法院获悉,新都区法院已审理了此案,判决保险公司向原告公司支付保险赔偿金29145.85元,并在判决生效后于10日内付清。

2015年11月10日,钟某某驾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到新都区某加工厂装货,下车时从正驾驶室摔下受伤。至2015年12月3日钟某某出院,共产生医疗费29145.85元。该货车由所属公司在某保险公司处购买了机动车商业险,其中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额为500 000元含不计免赔。双方签订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载明:“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对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庭审中,保险公司辩称,钟某某从车上摔下来并非交通事故,不属于保险公司赔付范围,请求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法院审理认为,根据生活常识,“使用货车”应解释为货物运输过程中的装货、运输、卸货各个环节,钟某某的情形属于保险条款明确的车上人员责任险应赔付的范围。而“意外事故”不应仅包括道路交通事故,还包括非道路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的其他意外事故。

新闻推荐

166件信访全部移交转办 目前正在办理

8月17日,成都市共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信访投诉166件(排除重复投诉后,实际为90件)。接到信访投诉后,成都市立即按照案件督办工作程序和要求,对接收的信访投诉进行汇总统计和分类交办,已全部移交相关...

新都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新都区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