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卖口罩诈骗 男子获刑3年8个月

四川法制报 2020-08-25 00:47 大字

本报讯(周吉 周祇伽 记者郝飞)近日,温江区法院宣判一起口罩诈骗案,被告人曹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8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月18日,曹某在明知无法提供口罩的情况下谎称有能力提供口罩,并通过注册微信号冒充医院工作人员等方式获得被害人吕某某的信任,进而骗取吕某某118000元口罩货款。曹某收到货款后未联系货源,直接将该货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2月21日,曹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开庭前,曹某已退赔被害人吕某某25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当依法惩罚;曹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口罩的名义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对于社会的危害性显然高于平时,依法从重处罚;曹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依法从轻处罚;曹某自愿认罪认罚,其亲属代其赔偿了被害人部分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温江区法院判处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3年8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曹某退赔被害人吕某某73000元。宣判后,曹某认罪悔罪,并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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